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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2015年初中畢業(yè)升學學業(yè)考試說明_第3頁

來源:大連市教育局  收藏本頁   【 】  [ 2015年1月8日 ]

  大連市2015年初中畢業(yè)升學學業(yè)考試說明

  數 學

  一、考試性質與命題依據

  初中畢業(yè)升學數學學業(yè)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數學學科的終結性考試。其目的是全面、準確地考查初中畢業(yè)生在數學學習方面達到《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以下簡稱《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規(guī)定的初中階段數學畢業(yè)水平的程度?荚嚱Y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義務教育階段數學學科畢業(yè)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數學學業(yè)考試命題主要依據《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qū)初中畢業(yè)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2005]2號)、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2005年課程改革實驗區(qū)初中數學學業(yè)考試命題指導》《大連市2015年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和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以及大連市數學教學的實際。

  二、命題指導思想與命題原則

  (一)數學學業(yè)考試命題的基本指導思想

  1.數學學業(yè)考試要有利于引導和促進數學教學全面落實《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設立的課程目標;有利于引導和改善學生的數學學習方式,提高學生數學學習的效率;有利于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yè)負擔,促進學生素質發(fā)展;有利于高中階段學校綜合、有效地評價學生的數學學習狀況。

  2.數學學業(yè)考試既要重視對學生學習數學知識與技能的評價,也要重視對學生在數學思考能力和問題解決能力等方面發(fā)展狀況的評價。

  3.數學學業(yè)考試命題應當面向全體學生,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征、思維特點、數學背景和生活經驗編制試題,使具有不同認知特點、不同數學發(fā)展程度的學生都能表現(xiàn)自己的數學學習狀況,力求公正、客觀、全面、準確地評價學生通過初中教育階段的數學學習所獲得的發(fā)展狀況。

  (二)數學學業(yè)考試命題的基本原則

  1.考查內容要依據《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體現(xiàn)基礎性

  要突出對學生基本數學素養(yǎng)的評價。試題應首先關注《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最基礎、最核心的內容,即所有學生在學習數學和應用數學解決問題過程中最重要的、必須掌握的核心觀念、思想方法、基本知識和常用的技能。一方面,具體的考查內容涵蓋《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涉及到的知識領域;另一方面,所有試題(包括求解過程)中所涉及的知識與技能也以《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為依據,不能擴展范圍。

  2.試題素材、求解方式等要體現(xiàn)公平性

  數學學業(yè)考試的考查內容、試題素材和試卷形式在總體上對每一位學生而言應當是公平的。即要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識才能夠理解的試題素材;要避免試卷的整體表達方式有利于一種認知風格的學生、而不利于另一種認知風格的學生。對于具有特殊才能和需要特殊幫助的學生,試卷的構成應考慮到他們各自的數學認知特征、已有的數學活動經驗,給他們提供適當的機會來表達自己的數學才能。

  3.試題背景要符合學生的現(xiàn)實

  試題背景來自于學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現(xiàn)實或其他學科現(xiàn)實,與生活或社會相關的題材應當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能夠在當今學生的實際生活中找到原型,試題所蘊涵的數學應符合學生所具有的數學現(xiàn)實。

  4.試題設計應科學、有效

  試題內容與結構應當科學,題意應當明確;難度分布合理,難點應分散;試題表述應準確、規(guī)范,避免因文字閱讀困難而造成解題障礙。

  試題設計與其要達到的考查目標應當一致。

  試題的求解過程應反映《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倡導的數學活動方式。

  5.適當增加教材改編題,引導教師重視教材,克服以練代教、盲目訓練的弊端。

  三、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學生數學學習成果

  按照《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的要求,九年級學生的數學學習成果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獲得在未來社會生活中所必備的數學知識、技能和方法;

  二是能夠初步運用數學的思維方式認識一些自然與社會現(xiàn)象,解決相應的問題;

  三是能夠自主地從事一些數學探究活動,并能夠在活動中有效地表達自己的思維過程,理解他人的觀點;

  四是能夠形成一些基本的思維方式,達到一定的抽象思維水平等。

  (二)具體考查內容與要求

  具體的考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數學活動過程,數學思考,問題解決能力等。

  針對具體考查內容的要求如下:

  1.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

  詳見《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第三部分 課程內容”中的“第三學段(7—9年級)”。

  2.數學活動過程

  能夠通過觀察、實驗、歸納、類比等活動獲得數學猜想,并能進一步尋求證據證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夠使用恰當的數學語言有條理地表達自己的數學思考過程。

  3.數學思考

  能夠用數來表達和交流信息,能夠使用符號表達數量關系,并借助符號轉換活動獲得對事物的理解;能夠觀察到現(xiàn)實生活中的基本幾何現(xiàn)象,能夠運用圖形形象地表達問題、借助直觀進行思考與推理;能意識到借助統(tǒng)計活動去收集信息是做出合理決策的一個重要手段,面對數據時能對它的來源、處理方法和由此而得到的推測性結論做合理的質疑,能夠正確地認識生活中的一些確定或不確定現(xiàn)象;能從事基本的觀察、分析、實驗、猜想和推理的活動,能用實例對一些數學猜想作出檢驗,從而增加猜想的可信度或推翻猜想,能有條理地、清晰地闡述自己的觀點。

  4.問題解決

  問題解決方面考查的核心是通過“觀察、思考、猜測、推理”等思維活動解決問題。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方面:

  (1)能夠從日常生活中“看到”一些數學現(xiàn)象,能從數學的角度提出問題、理解問題,能夠綜合運用相關的數學知識、方法去解決數學及其他學科中的一些問題。

  (2)能用文字、字母或圖表等清楚地表達解決問題的過程,并解釋結果的合理性。

  (3)嘗試尋找不同的解決問題方法,評價不同方法之間的差異,從不同的角度去認識同一個問題。

  (4)能夠反思自己是怎樣得到問題的答案的,在求解過程中不斷反思所得到的結果的含義、所使用的方法的一般性等,會分析自己思維過程中的得與失,通過反思能夠把握住使得結論成立的核心條件,能夠有效遷移數學方法。能夠綜合數與代數、圖形與幾何、統(tǒng)計與概率等方面的知識與方法,探索問題的解,在解決原有問題的基礎上還能夠提出新的問題,形成初步評價與反思的意識。

  四、考試形式、時間及試卷結構

  (一)考試形式

  筆試、閉卷。

  (二)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試卷結構

  1.題型結構

  本學科試卷包括三種題型:選擇題、填空題、解答題。

  2.分值與難度結構

  卷面滿分為150分。

  在試題的難易程度上,低、中、高三檔試題分值的比例為7:2:1。

  五、注意事項

  本學科考試過程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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