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jié)備考:第十二章_第5頁
五、財產稅類
財產稅類是對所有以財產為課稅對象的稅種的總稱,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財產課稅的優(yōu)點:
(1)符合稅收的納稅能力原則;
(2)稅源比較充分,且相對穩(wěn)定;
(3)具有收入分配的功能;
(4)屬于直接稅,稅負不易轉嫁。
財產稅的缺點:
(1)稅收負擔存在一定的不公平;
(2)收入彈性較小,變動困難;
(3)在經濟不發(fā)達的時期,課征財產稅在一定程度上對資本的形成可能帶來障礙。
我國現行稅制中的財產稅類的稅種:房產稅、車船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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