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詞解釋題
1.奏本:奏本是明清兩朝正式設置,由臣下進于皇帝的上奏文種
2.揭帖:清代隨本章附送相關部院、科、館,以方便相關部院預先商議對本章處理意見的平行公文文種。
3.札:是清代從札付文種分化,融匯上級長官行于屬下的書札而形成的下行公文文種
4.通知(民國時期):公函用途中分出而單獨設置的平行文種
5.代電:民國時期以快速傳遞的郵件代替電報的一種公文。
6.關:我國古代由同級或不相隸屬官署、官員之間聯系公務的平行公文
7.檄:我國古代的軍事文告。兩漢時期曾兼作下行公文。南北朝時期,與露布相合,后又與之分工,逐漸規(guī)范為討敵、威敵、曉諭的軍事專用文種。
8.韻目代日:是按照聲調分別排定的韻目序號,在電報中用韻目代表日期的方法。清末開始用電報作為傳遞公文的手段,為節(jié)省字數,采用韻目代日,并為民國時期所沿用
9.封寄:袁世凱政府中期仿清“寄信”設置由大總統(tǒng)政事堂和陸海軍大元帥辦事處承發(fā)其政諭、軍令的特殊下行文種
10.報送報告:是向上級報送文件、資料、表冊、物件(例如樣品)時,隨件附送的簡要說明之文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