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青霉素過敏性休克的搶救
1. 立即中止使用青霉素,體表接觸者,用清洗凈。
2. 采取休克位(平臥或頭胸及下肢皆抬高30度),立 即吸氧。
3. 立即皮下注射1:1000腎上腺素0.2-0.5ml或每次0.01-0.03mg/㎏,最大量不超過0.8ml,必要時10-15分鐘重復一次,也可靜脈或氣管給藥
4. 腎上腺皮質(zhì)激素:通常靜脈滴注氫化可的松5-10 mg/㎏每次,或地米0.5-1 mg/㎏每次,視病情4-6小時可重復一次
5. 抗組胺藥物的應(yīng)用:常用異丙嗪0.5-1 mg/㎏每次肌注
6. 在原肌注青霉素部位肌注青霉素酶80萬單位
7. 補充血容量:首批用2:1等張含納液或低分右旋糖酐,30-60分鐘內(nèi)快速滴注,若血壓未回升,可繼用上述液體10ml/㎏,總量按50-100 ml/㎏補充
8. 經(jīng)上述處理休克仍未糾正者,應(yīng)使用血管收縮劑以提高動壓,維持生命器官的血液供應(yīng).常用間羥胺5-10 mg加入5%GS100 ml中靜脈點滴,8-15ug/㎏每分,根據(jù)血壓調(diào)整滴速.
9. 支氣管痙攣者緩慢注射氨茶堿4-6 mg/㎏,時間不少于20分鐘,嚴重喉頭水腫行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無條件則用15號粗針頭行環(huán)甲穿刺改善通氣功能..心跳呼吸驟停立即按心肺復蘇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