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jié) FIDIC合同條件
一、FIDIC合同條件的種類
每一種FIDIC合同條件文本主要包括兩個部分,即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在使用中可利用專用條件對通用條件的內(nèi)容進行修改和補充,以滿足各類項目和不同需要。FIDIC合同條件把與工程管理相關的技術、經(jīng)濟、法律三者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構成了一個較為完善的合同體系。其特點是:公平、務實、嚴謹,操作性強,適用范圍廣。
二、新版FIDIC合同條件的適用范圍和特點
(一)新版FIDIC合同條件的適用范圍
(1)《施工合同條件》,簡稱“新紅皮書”。該文件推薦用于有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師設計的建筑或工程項目,主要用于單價合同。在這種合同形式下,通常由工程師負責監(jiān)理,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供的設計施工,但也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設計的土木、機械、電氣和構筑物的某些部分。
(2)《生產(chǎn)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條件》,簡稱“新黃皮書”。該文件推薦用于電氣和(或)機械設備供貨和建筑或工程的設計與施工,通常采用總價合同。
(3)《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簡稱“銀皮書”。該文件可適用于以交鑰匙方式的開發(fā)項目,采用總價合同。這種合同條件下,項目的最終價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確定性;由承包商承擔項目實施的全部責任,雇主較少介入。即由承包商進行所有的設計、采購和施工,最后提供一個設施配備完整、可以投產(chǎn)運行的項目。
(4)《簡明合同格式》,簡稱“綠皮書”。該文件適用于投資金額較小的建筑或工程項目。根據(jù)工程的類型和具體情況,這種合同格式也可用于投資金額較大的工程,特別是較簡單的或重復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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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設計—建造和運營合同條件》,簡稱“金皮書”。該文件適用于將設計—建造義務同長期的運營承諾結合起來的項目。
(二)1999年版FIDIC合同條件的特點
(三)2017年版FIDIC合同條件的特點
(1)通用條件將索賠與爭端區(qū)分開,并增加了爭端預警機制。
(2)合同條件在篇幅上大幅增加,融入了更多項目管理思維,相關規(guī)定更加詳細和明確,更具可操作性。
(3)加強和拓展了工程師的地位和作用,同時強調(diào)工程師的中立性。
(4)更加強調(diào)在風險與責任分配及各項處理程序上業(yè)主和承包商的對等關系。
三、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條件的主要內(nèi)容
(一)合同文件的組成
包括:合同協(xié)議書、中標函、投標函、合同專用條件、合同通用條件、規(guī)范、圖紙、資料表和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合同協(xié)議書:業(yè)主發(fā)出中標函的28天內(nèi),接到承包商提交的有效履約保證后,雙方簽署的法律性標準化格式文件。為了避免履行合同過程中產(chǎn)生爭議,專用條件指南中說明最好注明接受的合同價格、基準日期和開工日期。
(二)合同擔保
1.承包商提供的擔保
通用條件中規(guī)定,承包商簽訂合同時應提供履約擔保,接受預付款前應提供預付款擔保。范本給出的履約擔保格式,分為企業(yè)法人提供的保證書和金融機構提供的保函兩類。保證書和保函均為不需承包商確認違約的無條件擔保形式。預付款擔保應采用金融機構提供的保函。
(1)履約擔保的保證期限
履約擔保應擔保承包商圓滿完成施工和保修的義務,而并非到工程師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為止。
(2)業(yè)主憑擔保索賠
由于無條件擔保對承包商的風險較大,因此通用條件中明確規(guī)定了四種情況下業(yè)主可以憑履約擔保索賠,其他情況則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對待。
2.業(yè)主提供的擔保
業(yè)主提供的支付保函擔保金額可以按總價或分項合同價的某一百分比計算,擔保期限至缺陷通知期滿后6個月,并且為無條件擔保,使合同雙方的擔保義務對等。
通用條件的條款中未明確規(guī)定業(yè)主必須向承包商提供支付保函,具體工程的合同內(nèi)是否包括此條款,取決于業(yè)主主動選用或融資機構的強制性規(guī)定。
【例題】(2012年真題)關于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合同擔保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承包商接收預付款前可以不提供預付款擔保
B.履約保函為無條件擔保形式
C.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到工程師頒發(fā)工程接受證書時為止
D.通用條件中明確規(guī)定了5種業(yè)主可憑履約保函索賠的情形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條件的主要內(nèi)容。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承包人簽訂合同時應提供履約擔保,接受預付款前應提供預付款擔保。在范本中給出了擔保書的格式,分為企業(yè)法人提供的保證書和金融機構提供的保函兩類格式。保函均為不需承包商確認違約的無條件擔保形式。履約保函應擔保承包商圓滿完成施工和缺陷修復的義務,并非到工程師頒發(fā)工程接受證書為止。通用條件中明確規(guī)定了4種業(yè)主可憑履約保函索賠的情形。參見教材P207。
【例題】(2017年真題)根據(jù)FID1C施工合同條件,履約擔保的保證期限應到( )為止。
A.工程實質(zhì)性竣工
B.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
C.缺陷責任期滿
D.保留金達到扣留限額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條件的主要內(nèi)容。履約擔保應擔保承包商圓滿完成施工和保修的義務,而并非到工程師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為止。參見教材P207。
(三)合同價格
通用條件中分別定義了“接受的合同款額”和“合同價格”的概念!敖邮艿暮贤铑~”指業(yè)主在中標函中對實施、完成和修復工程缺陷所接受的金額,來源于承包商的投標報價并對其確認。合同價格則指按照合同各條款的約定,承包商完成建造和保修任務后,對所有合格工程有權獲得的全部工程款。
最終結算的合同價與中標函中注明的接受的合同款額可能不完全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