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考《涉外警務概論》章節(jié)練習(六、七章)
第六章 涉外治安案件處置
涉外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的具有涉外因素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這里僅指涉外行政性案件。
發(fā)生在中國境內的涉外治安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種狀態(tài):一是違法主體為外國人的案件。二是侵害對象為外國人的案件。三是違法行為和違法結果發(fā)生在中國境內的案件。
涉外治安案件的類別:1、專署管轄案件;
2、共同管轄案件;
3、協(xié)助管轄案件。主要有違反艾滋病檢測管理的案件;違反稅收征收管理的案件;違反軍事設施管理的案件。
中國公民違法行為的表現(xiàn)形式:1、偽造、涂改或者轉讓、倒賣護照等出入境證件;2、持有偽造涂改的或者冒用他人護照等無效出入境證件;3、申請人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或者以行賄手段獲取護照等出入境證件;4、偷越國(邊)境及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
出入境管理機關對違法的中國公民(包括外國人)具體適用的制裁措施主要有五種:警告、罰款、拘留、限期離境、遣送出境等。
軍事設施,是指國家直接用于軍事目的的有關建筑、場地和設備,包括港口、指揮機關、低民和地下的指揮工程、作戰(zhàn)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