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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疏散的安全,疏散樓梯間的平面和豎向布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1)靠近標準層或防火分區(qū)的兩端布置,并應設置樓梯間(室外樓梯除外),便于雙向疏散。
(2)靠近電梯布置,將人們經(jīng)常使用的路線和應急路線結合起來,利于快速疏散。
(3)靠近外墻設置,這種布置方式有利于采取安全性最大的帶開敞前室的疏散樓梯間形式,并便于自然采光、通風和消防隊的救援行動。
(4)樓梯間(除與地下室相連的樓梯和通向高層建筑避難層的樓梯外)豎向要保持上下直通,在各層的位置不應改變。
(5)避免人流交叉。
(6)(半)地下室樓梯間與首層之間應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與地上層共享樓梯間。一般應在首層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燒體隔墻與其他部位隔開,并宜直通室外。必須在隔墻上開設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7)疏散樓梯間和走道上的階梯應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
(8)樓梯間內不應有影響安全疏散的凸出物。樓梯間及其前室內不應設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不能敷設或穿越可燃氣體及甲、乙、丙類液體管道。
(9)首層樓梯間應設直通室外的出口。
(10)居住建筑內的可燃液體管道不應穿過樓梯間,如必須局部穿過,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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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應根據(jù)其使用性質、人員密集程度、用電用火情況、可燃物數(shù)量、火災蔓延速度、撲救難易程度等因素,劃分為以下三級:
(1)嚴重危險級。使用性質重要,人員密集,用電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撲救困難,容易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群死群傷的場所。
(2)中危險級。使用性質較重要,人員較密集,用電用火較多,可燃物較多,起火后蔓延較迅速,撲救較難的場所。
(3)輕危險級。使用性質一般,人員不密集,用電用火較少,可燃物較少,起火后蔓延較緩慢,撲救較易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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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滅火器使用和維護的正確方法:
(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2)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其銘牌必須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和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3)滅火器不應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當必須設置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有保護措施。
(4)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外的地點。滅火器的使用溫度范圍應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5)在鹵代烷滅火器定期維修、水壓試驗或作報廢處理時,必須使用經(jīng)國家認可的鹵代烷滅火劑。已配置在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及人防工程內的所有鹵代烷滅火器,除用于撲滅火災外,不得隨意向大氣中排放。在非必要配置鹵代烷滅火器的場所已配置的鹵代烷滅火器,當其超過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或達不到產品質量標準要求時,應將其撤換,并應作報廢處理。現(xiàn)行消防法規(guī)規(guī)定,對于生產、使用或儲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生產或儲存炸藥、彈藥、火工品、花炮的廠房或庫房除外)均須按照規(guī)范要求進行滅火器配置。
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消防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土建職稱公路檢測工程師建筑八大員注冊建筑師二級造價師監(jiān)理工程師咨詢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 城鄉(xiāng)規(guī)劃師結構工程師巖土工程師安全工程師設備監(jiān)理師環(huán)境影響評價土地登記代理公路造價師公路監(jiān)理師化工工程師暖通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計量工程師
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師注冊會計師證券從業(yè)銀行從業(yè)會計實操統(tǒng)計師審計師高級會計師基金從業(yè)資格稅務師資產評估師國際內審師ACCA/CAT價格鑒證師統(tǒng)計資格從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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