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解結構的建立
建立工作分解結構中的組成單元是一些既相互關聯(lián),但又相對獨立于項目其他部分的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相互關聯(lián)是指這些工作同屬于一個項目,在工作順序安排上有先后之分;而相對獨立則是指這些工作可以單獨去管理和實施,在管理和實施期間是相對獨立的。
工作分解結構包括了項目所要實施的全部工作,建立工作分解結構就是將項目實施的過程、項目的成果和項目組織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工作分解結構劃分的詳細程度要視具體的項目而定。
建立工作分解結構需要完成下列工作:
(1)識別可交付成果與有關工作;
(2)確定工作分解結構的結構與編排;
(3)將工作分解結構的上層分解到下層的組成部分;
(4)對工作分解結構的各個組成部分進行編碼;
(5)核實工作分解的程度是否必要和已經(jīng)滿足控制要求。
根據(jù)項目的總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將項目的最終成果和階段性成果進行分解,列出達到這些目標所需的硬件(如設備、各種設施或結構)和軟件(如信息資料或服務),它實際上是對子項目或項目的組成部分進一步分解形成的結構圖表,其主要技術是按工程內(nèi)容進行項目分解。這一過程簡述如下:
1)識別項目的主要組成部分:從兩方面考慮,一是可作為獨立的交付成果,一是便于項目實施管理(即考慮如何管理每個組成部分)。獨立的可交付成果是指具有相對獨立性,一旦完成,可進行驗收和移交。因此,在確定各個可交付成果(或子項目)的開始和完成時間時,應注意各個可交付成果之間先后邏輯關系。在可行的情況下,先完成并可向業(yè)主提前移交的可交付成果(或子項目)應能相對獨立地投產(chǎn)運營。而項目實施管理主要是考慮如何便于招標管理和實施過程中的管理,避免產(chǎn)生相互干擾。
2)確定所分解的每一單元是否可以“恰當”地估算費用和工期,能夠獨立控制。不同的單元可以有不同的分解級別,這就是“恰當”的含義。
3)識別每一可交付成果的組成單元:這些單元在完成后可產(chǎn)生切實的、有形的成果,以便實施進度測量。
4)證實分解的正確性。可通過回答下列問題,進一步證明項目分解的正確性:
、僖豁椏山桓冻晒姆纸猓欠窈鼙匾乙沧銐蛟敿?如果不是,則必須修改組成單元(增加單元、刪除單元、或重新定義);
、谑欠袂逦屯暾囟x了每一個事項?如果不是,則必須修改有關工作描述并增加描述內(nèi)容;
、凼欠衲芮‘?shù)卮_定每個單元的起止時間和進行比較準確的費用估算?這個單元是否已分派給某一部門(小組或個人)?他們是否愿意承擔完成該單元的全部責任?如果不是,則應做出修改以進行有效地管理控制。
在確定了工作分解結構后,對工作分解結構中的每一單元進行編碼,建立項目工作分解結構的編碼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