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收表的通知
梅州市報名點考生:
2016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現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宏觀經濟政策與發(fā)展規(guī)劃 |
130 |
78 |
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 |
130 |
78 |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 |
130 |
78 |
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 |
130 |
78 |
如您已達到合格標準,請按照粵人考函〔2016〕57號文,提交報名資料以供預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二、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梅州市”的考生,請于2016年7月11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提交資料,聯(lián)系電話:0753—2128309。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3);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附件4)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5),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免考條件中指定的材料或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梅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