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是指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構成犯罪和承擔刑事責任所必需的,行為人具備的刑法意義上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影響刑事責任的因素:人的年齡情況、精神狀況和重要的生理功能狀況。
刑事責任年齡,是指法律所規(guī)定的行為對自己實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行為的負刑事責任所必須達到的年齡。犯罪主體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規(guī)定的影響行為人刑事責任的行為人的人身方面特定的資格、地位或狀態(tài)。其類型有:自然身份和法定身份、定罪身份和量刑身份。
單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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