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保險學原理復習重點輔導之十二_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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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網 [ 2012年3月1日 ] 【大 中 小】
1.連續(xù)發(fā)生的原因都是保險風險,保險人承擔賠付責任。
2.連續(xù)發(fā)生的原因中既有保險風險又有除外風險:若前因是保險風險,后果是除外風險,且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結果,保險人承擔全部賠付責任。前因是除外風險后因是保險風險,后果是前因的必然結果,保險人不承擔賠付責任。
(四)間斷發(fā)生的多項原因造成的損失
在一連串連續(xù)發(fā)生的原因中,有一項新的獨立的原因介入,導致損失。若新的獨立的原因為保險風險,保險人應承擔賠付責任;反之,保險人不承擔賠付責任。
復習思考題:
1.簡述最大誠信原則的含義、主要內容及法律規(guī)定。
2.什么是保險利益?堅持保險利益原則有何意義?
3.財產保險利益與人身保險利益有哪些差異?
4.什么是近因和近因原則?在保險實務中應如何判定近因?
責編:smile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