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保險的特點:
1、保證保險承擔的是一種信用風險,因為保證保險是由保險人提供保險單代替銀行擔保,保證權利人因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所受到的經(jīng)濟損失由保險人賠償,者與銀行的擔保性質(zhì)相同。
2、擔保保險涉及三方當事人,即被保證人、權利人和保證人。
3、對于承保被保證人自己信用的保證保險,保險人只是起了向權利人保證被保證人將履行合同業(yè)務的作用,履行合同的責任應全部由被保證人承擔。
4、在國外,保證保險必須由政府批準的保險人或?qū)iT經(jīng)營保證業(yè)務的保險人辦理,禁止一般保險人承保這項業(yè)務。
保證保險的業(yè)務種類:
主要分為誠實保證保險和確實保證保險兩大類。
誠實保證保險是保證雇主因所雇員工發(fā)生不誠實行為所遭受的損失,由保險人負責賠償。
確實保證保險是保證被保證人因不履行其應承擔的義務,致使被保險人遭受損失,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在確實保證保險中,被保險人為權利人,被保證人為義務人,保證人即保險人。確實保證保險可分為司法保證保險、契約保證保險、許可證保證保險等多種形式。
誠實保證保險和確實保證保險的不同之處:
1、誠實保證保險一般是對雇主的保證,值設計雇主與被雇員工的關系;而確實保證保險則不限于此,它在工商業(yè)方面廣泛使用。
2、誠實保證保險承保的危險僅限于雇員的不誠實行為,所以又稱不誠實保證保險;而確實保證保險所承保的危險是被保證人履行一定義務的能力與意愿,與誠實不誠實沒多大關系。
3、誠實保證保險可由被保證人投保,亦可由權利人投保;而確實保證保險必須由被保證人本人投保。
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方式:
1、指名保證。
2、職位保證。
3、總括保證。
確實保證保險的種類:
1、契約保證保險:(1)建筑保證。(2)供應保證。(3)維修保證。
2、司法保證保險:(1)訴訟保證。(2)受托保證。
3、特許保證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