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價值系統(tǒng)
第一節(jié) 天人關系上的價值取向
1、價值觀是一種評價性的觀點,它既涉及現(xiàn)實世界的意義,也指向理想的境界。不同時期的文化創(chuàng)造,總是受到特定的價值觀的范導,文化本身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看作是價值理想的外化和對象化。價值觀在文化中處于核心地位。
2、從儒家的價值取向分析,中國傳統(tǒng)文化重人倫輕自然,重群體而輕個體,重義輕利,重道輕器。
3、注重天人關系,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顯著特點。天即廣義的自然,人即人的文化創(chuàng)造及其成果。天人關系是一種價值關系,天人之辯是傳統(tǒng)文化價值系統(tǒng)的邏輯起點。
4、原始儒學的核心觀念是“仁”,即愛人。
5、儒家對主權職能的理解,往往與天命的觀念糾纏在一起。
6、儒家的仁以孝悌為本,更多地受到宗法血緣關系的制約;墨家則主張“兼愛”,它超越了宗法關系。
7、道家認為自然本身是一種完美的狀態(tài),無需經(jīng)過人化的過程。強調無以人滅天,有一定的價值。
8、命力之爭作為天人之辯的展開,核心是人的自由問題。
9、道家強調主體在世的原則是“無為”。Www.KaO8.CC
10、墨家提出非命論,認為人應該抗爭。
11、廣義的天人之辯還涉及天性與德性的關系問題。
12、儒家強調人與獸的區(qū)別,要求由野而文;道家則將同與禽獸視為至德之世。
第二節(jié) 群己關系上的價值取向
1、儒家在個體與集體的關系上,主張修己以安人,即自己要加強修養(yǎng),在此基礎上,要成就他人,成人要成為自我完善的一個部分。
2、群體原則體現(xiàn)于人和人的關系,就是“和”的要求。
3、道家對個體生命和自由給予更多的關注。將自我認同提到了突出地位,老子指出:自知者明。
第三節(jié) 義利、理欲關系上的價值取向
1、辨析義利,是儒家的重要特點。儒家主張,義以為上,同時,也肯定利的合理性。
2、功利意識的過分壓抑,容易弱化社會的激活力量,因此,儒家以道義原則抑制功利原則,是明顯地有著負面導向作用的。
3、從價值觀上看,義利之辯首先關聯(lián)著道義原則與功利原則,以及二者之間的相互關系。
4、墨家重義的外在價值,認為義之所以可貴,就在于它能帶來功利的效果。義,利也。
5、法家賦予功利原則以更極端的形式,認為追求功利,是人的本性。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以利益為紐帶的。
6、義與利的關系進而展開為理性要求與感性需要的關系,即所謂的理欲關系。
第四節(jié) 人格理想與價值目標
1、人格的完善,是儒家基本的價值追求;儒家的價值理想,最終落實于人格理想。
2、儒家注重的是人格的內圣的規(guī)定。內圣首先表現(xiàn)為善的德性,而善又以廣義的仁道精神為其內容。
3、仁首先表現(xiàn)為對人的尊重、關心、真誠相待;此外,“克己”也在一定意義上體現(xiàn)了仁的要求。
4、儒家認為,仁和知總是聯(lián)系在一起,無知則不仁。
5、從人格取向上看,儒家在內圣之外又講“外王”,即治國平天下的事功。
6、儒家將仁與知規(guī)定為理想人格的雙重品格,由此而確認了仁道原則與理性原則的統(tǒng)一。
7、相對于儒家的善,道家更多地強調理想人格要有真的品格,其人格典范被稱之為真人。
8、道家以為,人格的真首先表現(xiàn)為合于自然,達到逍遙之境。
9、道家以為,以仁德規(guī)定人格總不免走向外在的矯飾,甚至形成人格的二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