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法律地位的歷史沿革
1、男尊女卑、夫權統(tǒng)治時期;
2、在法律形式上漸趨平等的時期;
3、從法律上平等向實際上平等的過渡時期。
我國婚姻家庭法對夫妻法律地位的原則規(guī)定
《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在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兩個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平等的。
其含義主要有以下幾點:
1、夫妻家庭地位平等是男女平等原則在夫妻關系中的具體體現(xiàn),是指導夫妻關系的總原則。
2、夫妻家庭地位平等主要是指夫妻間權利義務的平等,包括夫妻在人身方面和財產方面權利義務一律平等,不允許出現(xiàn)只享受權利不盡義務,或只盡義務享受不到權利的不合理現(xiàn)象。
3、夫妻家庭地位平等是確定夫妻權利義務的基礎,也是處理家庭糾紛的基本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