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意外事件與疏忽大意的過失的區(qū)別
構成 意外 事件 的條件 |
(1)行為人主觀上沒有故意與過失,即行為人主觀上無罪過; (2)損害結果的發(fā)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其中不能抗拒是指行為人已經(jīng)預見了其行為可能引起危害結果的發(fā)生,但是由于當時主、客觀條件,行為人即使以全部力量、智慧也無法阻止、排除損害結果發(fā)生; (3)不能預見是指行為人沒有預見,而且根據(jù)當時的客觀情況及其的主觀認識能力,也不可能預見。 | |||
性 質(zhì) |
無罪過即無犯罪也無刑事責任的原則決定了意外事件不是犯罪,意外事件缺乏主觀要件,不具備犯罪構成,不構成犯罪,也無刑事責任。 | |||
意外 事件 與疏 忽大 意的 過失 的 區(qū)別 |
未預見危害結果發(fā)生的原因 |
是否構成犯罪 |
是否負刑事責任 | |
疏忽大意的過失 |
根據(jù)行為人的認識能力和當時的客觀情況,行為人對危害結果應當預見,有預見的義務,具有預見能力和預見條件,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預見。 |
符合過失犯罪的要求,為過失犯罪的一種。 |
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 |
意外事件 |
行為人根據(jù)當時的客觀情況和行為人當時的主觀條件而根本不可能預見;行為人未能預見的原因并非出于行為人故意或過失。危害結果發(fā)生是由于不能預見或不能抗拒的原因。 |
缺乏犯罪的主觀條件,不構成犯罪。 |
無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