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概念的含義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指責的專業(yè)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yǎng)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包含以下幾層含義:
(1)教師是專業(yè)人員,這是就教師的身份特征而言的。
(2)教師的職責是教育教學。這是就教師的職業(yè)特質而言的。
(3)教師的使命是教書育人,培養(yǎng)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這是就教師的工作目的而言的。
教師地位的含義
教師的地位一般是指教師的社會地位,它是由教師在社會中的經濟地位、政治地位和文化地位構成的。其中經濟地位主要是指教師這也在社會各職業(yè)中的經濟收入的地位,它決定了教師的職業(yè)聲望、職業(yè)吸引力和教師從事該職業(yè)的積極性和責任感;政治地位則體現了社會對教師職業(yè)的評價以及教師在政治上應享有的各種待遇;文化低位體現了教師在掌握、傳承和展現文化中的地位。
教師專業(yè)化應具備的條件
1 具備專門的只是技能
2以奉獻和服務精神為核心理念的職業(yè)道德
3具有為學生和社會所公認的復雜知識技能權威和影響力
4具有充分自制和自律性,有正式的專業(yè)組織對行業(yè)服務、培訓及資格認定進行管理。
提高我國中小學教師地位的根本途徑1從社會和政府的角度上,應確保教師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2從學校和教育行政的角度看,應確保教師能夠有效地參與到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中來,同時加強教師的培訓,以充分地發(fā)揮教師的積極性,使教師能夠獲得正常的晉升和學習提高的機會。 3從教師自身的角度看,教師應該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質,加強自身的教育能力,以自己的專業(yè)素質獲得社會的認同。
中小學教師的職業(yè)素質要求(一)文化素質與學科專業(yè)知識:
(1)具有所教學科的全面而扎實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首先,教師要對所教學的課程知識和技能有全面而扎實的掌握 。其次,在全面扎實掌握的基礎上,要進一步精益求精 。再次,教師要在掌握所教課程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展相關領域的知識
(2)具有廣博的文化科學知識與多方面的興趣和才華。首先,具有廣博的文化科學知識與多方面的興趣和才能是充實和豐富教育教學和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需要。其次,教師具有廣博的文化科學知識與多方面的興趣和才能,也是滿足中小學生好奇心、求知欲和發(fā)展學生多方面興趣和才能的需要。再次,教師具有廣博的文化科學知識與多方面的興趣和才能,也是指導學生課外、校外活動和生活的需要。最后,教師具有廣博的文化科學知識與多方面的興趣和才能,也能夠提高教師的威信,提高教育的效能
(二) 教育理論知識與技能:
(1)教師必須具有教育理論知識,并有把它運用于實踐的能力;
(2)教師要具有觀察兒童和進行教育科學研究的能力;
(3)教師必須具有較強的教學組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4)教師要具有運用教育機智處理各種突發(fā)問題的能力。
(三) 職業(yè)道德素質:
(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yè),甘于在教師崗位上無私奉獻;
(2)熱愛學生,是教師熱愛教育事業(yè)的集中體現;
(3)嚴于律己,為人師表。
二、我國教師的資格、任用、培訓及考核制度。
教師資格分類
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條件
1、 必須是中國公民。
2、 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
3、 必須具有規(guī)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
4、 必須具有教育教學能力。
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和認定程序
認定機構:是指依法負責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機構或依法委托的教育機構。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受委托的的高校、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
認定程序:
1、提出申請
2、受理
3、頒發(fā)證書。
教師培訓的含義
教師培訓是指專門教育機構為提高教師的素質、能力對在職教師進行的一種繼續(xù)教育。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幫助教師提高學歷水平;二是了解教育科研的新成果,充實專業(yè)文化知識,提高教學技能。
教師考核的含義
是指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依法對教師進行的考察和評價。
我國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
1、 職務設立
2、 任職條件
3、 職務評審
我國中小學教師的聘任制度
1、 教師聘任制度的特征
(1) 教師聘任是教師與學;蛘呓逃姓块T之間的法律行為。
(2) 以平等自愿、“雙向選擇”為依據。
(3) 聘任雙方依法簽訂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4) 教師聘任有著嚴格的程序。
2、 教師聘任制的形式
招聘、續(xù)聘、解聘、辭聘
教師考核的內容和原則
教師考核的內容:
1. 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政治態(tài)度和職業(yè)道德
2. 業(yè)務水平 主要是指與教師所任職務相應的專業(yè)知識水平和業(yè)務能力
3. 工作態(tài)度 指教師在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中的工作積極性、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4. 工作成績 是指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成績和貢獻
教師考核的原則:
1. 客觀性原則 主要指對教師的考核要從客觀實際出發(fā),實事求是,全面的對教師做出合理的評價
2. 公正性原則 主要只對教師的考核嚴格按照考核的標準、程序和辦法進行,對教師一視同仁,不偏不倚
3. 準確性原則 指在客觀、公正的基礎上,做出與教師實際表現相符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