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名詞解釋題:
1不正當競爭是一個范圍極廣的概念,它泛指在工商業(yè)活動中違反誠實信用及公平競爭原則的一切商業(yè)行為。不正當競爭的概念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以假冒、虛偽表示、侵犯商業(yè)秘密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的行為。廣義的不正當競爭,還包括壟斷和限制競爭等行為。
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
1D。《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3條第1款規(guī)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公平競爭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和條件!
2B。《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3條第2款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由其他部門監(jiān)督檢查的,依照其規(guī)定。”
(二)多項選擇題
1ABC。狹義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包括以排除競爭為目的的行為,因此選項D不當選。其他幾個選項的內容是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基本特點,均當選。
2ABCD。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定,四個選項的行為均屬于不正當競爭,因此均當選。
簡答題
1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傳統的三項知識產權法律(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的聯系主要體現在:
(1)從制止不正當競爭的目的來看,知識產權法屬于廣義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范疇。
(2)從調整范圍來看,反不正當競爭法與知識產權法對某些行為共同予以規(guī)范,這就是所謂的法條競合。
(3)從保護知識產權的作用來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又是知識產權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知識產權制度起著重要的補充作用。
反不正當競爭法與知識產權法的區(qū)別主要在于二者的立法目的、保護方式、保護重點不同:
(1)知識產權法以確立主體所享有的權利方式,保護權利人的有關知識產權在保護期內不受侵害;
(2)反不正當競爭法則通過確認競爭行為的公平性、正當性以及對市場競爭秩序的影響,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利益,確保公平競爭的目的。
案例分析題
(1)外地客商拒簽合同是合理的。因為:
自愿原則是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也是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任何公民、法人、單位,在市場交易中都是獨立自主的商品生產者和商品交換者,他們遵循自愿協商的原則,尊重對方的意愿,任何一方均無權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這是由市場經濟的性質所決定的。
在市場交易中,自愿原則體現為,雙方當事人都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參與市場競爭,選擇交易對象,決定交易的條件、內容;有權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在市場交易中,凡以威脅、強迫、欺詐手段或以某種優(yōu)勢強制對方接受某種不合理的條件,以及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為,都是違反市場交易中的自愿協商原則的,因而也是無效的。
(2)王某企圖強加于人、壟斷市場構成廣義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正當競爭是一個范圍極廣的概念,它泛指在工商業(yè)活動中違反誠實信用及公平競爭原則的一切商業(yè)行為。不正當競爭的概念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不正當競爭指經營者以假冒、虛偽表示、侵犯商業(yè)秘密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的行為。廣義的不正當競爭,還包括壟斷和限制競爭等行為。
(3)王某的行為違反了自愿原則。所謂自愿原則,是指當事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參與市場競爭,選擇交易對象,決定交易的條件和內容;有權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自愿原則,一方面體現了經營者參與市場競爭的自由意志,只要雙方在市場競爭中所表示的真實意志是合法的,則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干預;另一方面,又維護了當事人(經營者)之間的地位平等,不允許任何一方借口表達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損害他人的利益和社會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