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簡答題
41、簡述戰(zhàn)國時期的法制指導思想。
(1)“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奔,取消舊貴州的特權無論何人犯罪,都要依法論處。
(2)制定成文法公布于眾,使人人知法而又有法可依。
(3)執(zhí)行刑罰時,加重對輕罪的處罰,從而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
42、簡述《大元通制》。
(1)元英宗至治年間成書的一部法律集成。
(2)共2539條,分為三綱一目,綱目之下又分為若于細目。
(3)內容方面繼承了唐宋法典的基本精神。
(4)是一部有法典性質的法律集成。
43、簡述南京國民政府的特種刑事法庭。
(1)1927年增設。
(2)1948年公布《特種刑事法庭組織條例》、《特種刑事法庭審判條例》。
(3)期中規(guī)定:在南京設立中央特種刑事法庭,在司法行政部指定地點設立高等特種刑事法庭,負責審理《勘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條例》所規(guī)定的條件。對其裁判,不得上訴或抗告。
五、論述題
44、試述明朝初期的法制指導思想。
(1)刑亂國用重典。
(2)法貴簡嚴。
(3)禮法結合,明刑弼教。
45、試述抗日民主政權的人民調解制度。
(1)為邊區(qū)司法訴訟審判制度的重要補充。是抗日民主政權司法制度的重要特點之一。對以后的新民主主義法制建設具有重大影響。
(2)調解的方式有:民間、群眾團體、政府、司法調解等。
(3)調解的原則主要有:自愿原則、須按法律并照顧當?shù)亓晳T、并非訴訟必經(jīng)程序。
(4)調解的范圍:民事糾紛及一般民間輕微刑事案件。
(5)調解的處理方式:賠禮、道歉、承認、錯誤、賠償損失、支付撫慰金。
(6)調解書與判決有同等效力窗體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