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封建社會由王侯、長官訓誨僚屬的下行文種。
2、符——我國古代由唐朝至明朝相沿設置的一種下行公文
3、諾——畫諾。是長官批準公文生效的制度。畫,為寫字動作;諾,為所寫文字,意為贊同、應允。
4、指揮——唐、宋特定公文用語。用于概括指稱高層上級的下行公文。既可以指稱皇帝的“詔”、“敕”,也可以指上級官署的公文!爸笓]”雖稱上級公文,但并不局限于指某一文種的公文。
5、本寺——該寺。宋代公文中的稱謂“本”,有時不是自稱,屬于特殊用法。
6、者——古代表示公文正文結束的語氣詞,起截止符號的作用,無實意。
7、詞語的詞匯義——根據詞語通常適用范圍以詞典規(guī)范了的詞義。
語境義——根據由行文對象、指稱事物、講話場合或前后文意等所構成的語言環(huán)境,經補足或選擇后所確定的詞義。
修辭義——作者在該文中特別賦予該詞的臨時義。亦指該詞語原本不具備的含義。
8、牌——清朝沿襲明代而正式設置的法定下行公文文種,由各文、武衙門向所轄下級發(fā)布命令、指示性內容的公文。
9、標朱——發(fā)文衙署長官用紅筆在下行公文上點圈、勾勒或加書文字,以提示要點并顯示威嚴的一種文書處理制度。
10、札子——是宋代中央衙署變異“堂札子”而創(chuàng)設的下行文種。其名稱經歷了“堂札子——中書札子——札子”的演化,并進而演變?yōu)椤霸丁蔽姆N。 札——清代從札付文種分化,融匯上級長官行于屬下的書札而形成的下行公文文種。諭——清代由長官告曉屬員的下行公文文種。
11、畫行——我國古代,由下行公文的責任人批準公文生效發(fā)出的法定行為。其中,“畫”也稱“判”,是長官加書批語的動作;“行”,是批語的文字內容。
12、票——清代作為派遣官、役執(zhí)行任務憑證,或向屬下發(fā)布命令、指示的下行文種。 票銀——亦稱“紅票”,為完納稅金的憑證。后演變?yōu)橄蝈X莊、票號兌取銀、錢的憑證“銀票”、“錢票”。火票——動用各驛站馬匹遞送緊急公文的兵部憑證性文書。多預印空白,交司員收存,“遇有急需,方可填寫。”差票——官府差遣衙役勘察案情、傳喚人證、拘押人犯的憑證性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