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自考生申報2020年上半年學士學位的通知
各助學單位:
我校自考生2020年上半年學士學位申報工作從即日起至4月30日截止。請各助學單位通知符合《南寧師范大學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實施細則(修訂) 》的考生依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申請條件、流程及注意事項》(附件1)的要求填寫《學位申請表》(附件2)并提交相關材料。各助學單位于5月10日前將考生申請材料及《學位簡況表(用電子 表格)》(附件3)上繳給社考部鄧老師。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申請條件、流程及注意事項;
附件2南寧師范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申請表; (點擊下載)
南寧師范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社考部
2020.4.2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申請條件、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學位申報時間:
考生學位申報時間大約是:每年4月、10月初至中旬,4月、10月底前各院系將申報材料報到社考部。
二、學位授予時限:
學位授予時限:取得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證后二年內可申請學位。
三、學位授予條件:
學生要獲得學位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已取得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證;
(2)通過學位外語(英語、日語)考試,成績合格。
四、申請學位須提交的申請材料:
1、畢業(yè)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由銜接學校(或二級學院)審核后退回考生);
2、身份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由銜接學校(或二級學院)審核后退回考生);
3、學位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原件一份(在我院報考學位外語的考生僅需注明參加考試的時間。不在本校參加學位外語考試的考生,需要在學位申請表上填寫學位外語通過的時間、參加考試的考點和成績并附成績證明原件一份)
4、畢業(yè)生登記表復印件二份;
5、相片必須由新華社廣西分社拍攝,規(guī)格要求見下表(相片須同底)。
相片種類 |
相片背景 |
尺寸(象素) |
數量 |
膠片相片 |
藍底 |
2寸 |
2張 |
膠片相片 |
藍底 |
1寸 |
2張(貼在《學位申請表》上) |
電子相片 |
藍底 |
120*160 |
1 |
五、申請流程
1.請符合上述學位授予條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見上)持《廣西師范學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申請表》 及相關材料(見上)到原助學單位申報。
2.各助學單位收集齊考生申報材料后先進行初審,然后將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整理、匯總,填寫《學位簡況表》。于每年4月、10月底前將考生申報材料及《學位簡況表》交繼續(xù)教育學院社考部鄧愛生老師處。
南寧師范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社考部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