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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自考行政管理等十八個專業(yè)變更主考學校通知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各地級以上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各有關主考學校:
根據(jù)《關于同意中山大學不再擔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主考學校的函》(粵考委[2017]1號)的精神,中山大學將不再擔任我省自學考試主考學校,經(jīng)省考委遴選,決定對我省自學考試部分專業(yè)的主考學校進行變更,現(xiàn)予以公布(詳見附件)。請各主考學校嚴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廣東省自學考試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履行主考學校相關職責,確保我省自學考試工作平穩(wěn)、順利進行。
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中山大學將不再擔任我省自學考試的主考學校,之前首報專業(yè)已選擇中山大學為主考學校報考自學考試的考生,可繼續(xù)選擇中山大學進行實踐考核、申辦畢業(yè)等,也可
選擇變更后的主考學校辦理上述事宜,本通知公布之日后報考的考生只可選擇變更后的主考學校參加我省自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