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俳烁实业有限公司

自考

各地資訊
當前位置:華課網(wǎng)校 >> 自考 >> 廣東 >> 考務考籍 >> 文章內(nèi)容

排行熱點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2017年10月廣東省自學考試的提醒

來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0月20日]  【

2017年10月廣東省自學考試的提醒

  各位考生:

  我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10月21-22日進行,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為確保本次考試順利進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特別提醒廣大考生:

  一、攜帶相關證件

  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新報名考生可到報名地市自考辦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查詢座位安排

  考生可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http://www.stegd.edu.cn/selfec/)、5184網(wǎng)站(http://www.5184.com/)或96040固定電話熱線查詢本次考試座位安排,也可通過各地市考辦指定的其他途徑查詢。在查詢到本次考試座位安排后,要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密切留意天氣變化,安排好出行方式,規(guī)劃好交通路線,避免因遲到而無法參加考試。

  三、自學考試使用新試卷版式

  今年10月自學考試將使用新的試卷版式,試卷由問卷和答題紙兩部分組成,考生作答時必須嚴格按照試卷的作答要求,按試題順序在答題紙指定位置作答,不按規(guī)定作答,答題無效。特別是機械制圖(一)(課程代碼:02183)課程,試題直接印刷在答題紙上,考生務必按照該課程答題紙上的作答要求作答。

  四、遵守考場規(guī)則

  我省自學考試自10月份考試起將使用新的考場規(guī)則(詳見附件),請廣大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并嚴格遵守。在此我們特別強調(diào)需要注意的六個方面。一是不得攜帶違禁物品。除必要的文具,如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三角板、圓規(guī)、橡皮擦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電子計算器(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除外)、電子記事本、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電子攝錄設備、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梢允褂糜嬎闫鞯恼n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二是牢記考試關鍵時間點?记20分鐘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規(guī)定的考場,對號入座;已到考生,必須在點名卡的簽名框內(nèi)簽名確認;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能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門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出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應立即停止作答;嚴禁帶走試卷和草稿紙。三是認真檢查核對試卷。檢查核對問卷和答卷上標明的課程名稱、課程代碼是否與自己當次所報考的課程名稱、課程代碼相符,有無缺頁、缺題和字跡不清等現(xiàn)象,如有,應立即舉手向監(jiān)考員報告。四是準確填寫考生信息。作答前必須先在每張答題紙規(guī)定的位置正確、清楚地填寫本人的準考證號、姓名、考點名稱、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并在規(guī)定位置,按要求貼好條形碼。五是按要求作答。認真完成“考生筆跡確認”部分內(nèi)容,使用答題紙規(guī)定的答題筆在指定位置按要求作答。保持答題紙清潔,不能折疊、污損、弄皺、弄破,不準在答題紙上作任何標記。六是保持考場安靜?荚嚻陂g,考生在考場內(nèi)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準隨意說話,不準隨意離開座位走動,不準吸煙,不準夾帶、旁窺、抄襲,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換卷傳抄,不準冒名頂替。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即。預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績!

  附件: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guī)則

  (一)試卷由問卷和答題紙兩部分組成,問卷卷頭標識為:“□年□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考試”+課程名稱+“(課程代碼 □□□□□)”或“□年□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名稱“試卷”+“(課程代碼 □□□□□)”;答題紙卷頭表現(xiàn)為“□年□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考試”+課程名稱“答題紙”+“(課程代碼 □□□□□)”或“□年□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名稱“答題紙”+“(課程代碼 □□□□□)”。問卷和答題紙分別標記頁碼,問卷頁碼標為:課程名稱+“試題 第□頁(共□頁)”或課程名稱+“試卷 第□頁(共□頁)”;答題紙頁碼標為:課程名稱+“答題紙 第□頁(共□頁)”。考生作答時必須嚴格按照試卷的作答要求,按試題順序在答題紙指定位置作答。不按規(guī)定作答,答題無效。

  (二)考生在考前20分鐘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規(guī)定的考場,對號入座?忌坏么┍承、拖鞋進入考點和考場。考生中的軍人、警察和其他紀律部隊人員不準攜帶武器和穿著制服進入考點和考場。

  (三)考生進入考場除必要的文具,如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三角板、圓規(guī)、橡皮擦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如尋呼機、對講機、移動電話)、電子計算器(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除外)、電子記事本、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電子攝錄設備、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

  (四)考生入座后,應將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監(jiān)考員核驗。

  (五)考生領到試卷后,要先檢查核對問卷和答卷上標明的課程名稱、課程代碼是否與自己當次所報考的課程名稱、課程代碼相符,檢查有無缺頁、缺題和字跡不清等現(xiàn)象,如有,應立即舉手向監(jiān)考員報告;因考生未按要求檢查上述內(nèi)容或發(fā)現(xiàn)問題未及時向監(jiān)考員報告,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涉及試題內(nèi)容的問題,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忌鞔鹎氨仨毾仍诿繌埓痤}紙規(guī)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本人的準考證號、姓名、考點名稱、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并在規(guī)定位置,按要求貼好條形碼。凡錯寫、漏寫準考證號、姓名、座位號等,或不按要求粘貼條形碼,答題無效。

  (六)開考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才能開始答題。

  (七)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準進入考場。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出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已到考生,必須在點名卡其簽名框內(nèi)簽名確認,未簽名者,視為缺考。

  (八)考生必須嚴格按試卷要求作答。試卷發(fā)放后,按照要求在答題紙指定位置認真抄寫“考生筆跡確認”部分規(guī)定的文字,不抄寫者不予辦理省際轉(zhuǎn)考等業(yè)務。在答題紙“選擇題答題區(qū)”,考生必須用2B鉛筆填涂,其他區(qū)域的書寫或作答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必須在答題紙規(guī)定的答題區(qū)域內(nèi)按要求作答,嚴禁在規(guī)定答題位置外的地方作答,否則作答無效;作答時需要畫表、作圖或作輔助線的,也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為確保答題紙掃描清晰,可先用鉛筆進行畫線、繪圖,再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描黑;答題紙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紙、改正帶;在答題紙上書寫的內(nèi)容,字體務必端正、清楚;答題紙要保持清潔,不能折疊、污損、弄皺、弄破,以免影響正常掃描。不準在答題紙上作任何標記,不按規(guī)定作答,答題無效。

  (九)考場內(nèi)必須保持安靜?荚嚻陂g,考生在考場內(nèi)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準隨便說話,不準隨意離位走動,不準吸煙;不準夾帶、旁窺、抄襲;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換卷傳抄;不準冒名頂替。

  (十)每課程考試允許考生離場時間以前,考生除因突發(fā)疾病經(jīng)主考同意可離開考場外,不得以其他理由離開考場。經(jīng)同意離開考場的考生,按交卷離場處理。

  (十一)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并把問卷和答題紙分別按頁碼順序整理好,并按試卷問卷在上,答題紙居中,草稿紙在下的順序整齊地放在桌面上。經(jīng)監(jiān)考員清點整理無誤同意后方可有秩序地離開考場。嚴禁帶走試卷和草稿紙。違反規(guī)定者,按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

  (十二)考生應自覺服從監(jiān)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正常工作,不得擾亂考點及考場的秩序。監(jiān)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nèi)發(fā)生的違紀、違規(guī)或擾亂考場秩序的行為按規(guī)定作出處理。對嚴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jiān)考員人身安全的考生,交公安機關處理,并通知其所在單位。違反規(guī)定者,按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

  (十三)考試期間,考點實行封閉管理。除監(jiān)察員、本考點主考、本考場監(jiān)考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考場。除考點工作人員外,未經(jīng)考點所在地考辦批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進入考點。

責編:zhangjing0102
新竹县| 海安县| 枣庄市| 夹江县| 博客| 滦南县| 东平县| 丰原市| 墨脱县| 博湖县| 玉田县| 清远市| 如东县| 大新县| 安平县| 廉江市| 北宁市| 越西县| 民乐县| 政和县| 岑溪市| 剑河县| 西城区| 肇源县| 永修县| 彭泽县| 和龙市| 德州市| 宜章县| 讷河市| 凉山| 新疆| 华亭县| 双峰县| 巢湖市| 尤溪县| 白沙| 宁国市| 旬邑县| 呼伦贝尔市| 广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