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學院2019年下半年轉考手續(xù)辦理的通知
公開學院各位學生:
根據《廣東省自學考試報考須知》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公開學院2019年下半年轉考具體辦理手續(xù)通知如下:
一、辦理時間地點:
時間:2019年9月9--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其中:9月9日周一在校本部,其余時間在夏茅校區(qū))
地點:1.夏茅校區(qū)第三教學樓113 電話:36246017 2.校本部招生大廳
二、轉考手續(xù):
1.省內轉考(合并準考證):
凡持有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一個準考證參加我省自學考試的考生,若因工作調動、家庭遷居等原因,在廣東省內需變更報考地點或報考不同專業(yè),考生可持已有的準考證報考,無須辦理轉考、改報專業(yè)手續(xù)。
凡持有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兩個及兩個以上準考證號參加我省自學考試的考生,需辦理合并準考證號手續(xù)的,將其中一個準考證號(源準考證號,指將不再使用的準考證號)的各門課程合格成績轉入另一個準考證號(目的準考證號,指將繼續(xù)使用的準考證號)上,以后只須持后一個準考證號(轉入后的準考證號)參加考試。辦理的步驟如下:
(1) 考生登陸系統(tǒng)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通過系統(tǒng)考籍管理模塊中的合并準考證申請功能提交合并準考證的申請,之后,到公開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提交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身份證復印件上準確標注源準考證號碼和目的準考證號碼)。(系統(tǒng)申請辦理地點選廣州市)
(2) 公開學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將考生材料統(tǒng)一集中報市考辦。
(3) 市考辦校對考生材料,校對考生兩個準考證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相片)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然后打印《合并準考證號審核表》與考生有關材料一并交省考辦。
(4) 省考辦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考生通過系統(tǒng)查詢審核結果。
(5) 考生辦理合并準考證號后,源準考證號記錄的全部成績將轉移到目的準考證號,目的準考證號記錄的原有成績保持不變。合并后的源準考證號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辦理報考或其他業(yè)務。
2.外省轉入:
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參加自學考試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參加自學考試的合格課程成績的,應按照下列要求辦理考籍檔案轉入手續(xù)。
(1)電子轉考(轉入)要求:
①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合格成績,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從原報考省辦理轉出手續(xù)。
、诳忌谝蜻`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蓟蛘哐舆t畢期間,不得轉入。
、垡呀浫〉媚硨I(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考辦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入。
、苊饪既〉玫恼n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入。畢業(yè)論文成績不得轉入。
、蒉D考考生應當按我省考辦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其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xiàn)考試課程的替換關系按我省考辦有關文件執(zhí)行。
、揶D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撇簧儆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yè)手續(xù)。
、呶沂〔晦k理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課程成績轉入。在我省申辦畢業(yè),必須取得相應專業(yè)對應主考院校的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合格成績?忌缧枋褂棉D出省的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課程成績,可憑相關材料與所報專業(yè)的主考院校聯(lián)系。
(2)電子轉考(轉入)辦理步驟如下:
、倏忌凑招律鷪竺囊筠k理報名手續(xù),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
②考生辦理轉入,必須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辦理。
、劭忌卿浵到y(tǒng),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查實我省考辦已經接收到轉出省考辦寄出的考籍檔案,記下外檔號,打印、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并簽名確認;然后向開放辦提交該登記表以及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注明外檔號(身份證復印上準確標注目的準考證號碼和外檔號)。
、芸忌谖沂∮涗浀膫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轉出省所記錄的個人信息一致,如有變更,須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關證照 。
、莨_學院收集考生材料,驗核考生材料后,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將考生材料統(tǒng)一集中報市考辦。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后,通過系統(tǒng)的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錄入考生在我省的準考證號,在復印件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分別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將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報省考辦。
、奘】嫁k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考生可通過系統(tǒng)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使用系統(tǒng)的畢業(yè)預測功能查詢報考專業(yè)所需通過的課程。
(3)原機要轉考(轉入)辦理步驟:
2015年12月31日前以機要形式寄送紙質考籍檔案轉考(轉入)的考生,其辦理步驟按上述電子轉考(轉入)①②④⑤⑥執(zhí)行,其中步驟③為:考生登錄系統(tǒng),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查詢我省考辦已經接收到轉出省考辦寄出的考籍檔案,記下外檔號,然后向我辦提交身份證和轉出省考辦的轉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上準確標注準考證號碼和外檔號)。
附件:【附件:外省轉入表.doc 】
公開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