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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關于做好2021年1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考試中心、考試院):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實做好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相關工作,確保2021年1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安全、平穩(wěn)、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穩(wěn)妥做好報名工作
(一)新生報名
新生報名采用線上方式進行,新生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完成預報名并綁定手機后,憑當次預報名號,在規(guī)定時間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進行正式報名(時間安排詳見附件)。
各市考辦要在11月13日前將自學考試報名管理賬號錄入到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完成各考區(qū)等相關設置,并將報名報考期間對外公布的咨詢服務電話報省考辦。組織足夠的力量及時完成新生報名信息、照片等的審核,不得人為積壓,延誤工作進度。做好新生線上報名失敗或無法進行線上報名的現(xiàn)場報名工作,妥善處理好報名過程中出現(xiàn)的各類特殊情況,及時解答考生信訪和咨詢。嚴格按照當?shù)匾咔榉揽毓ぷ饕,周密安排,扎實細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報名工作安全平穩(wěn)進行。
(二)課程報考
所有考生須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報考課程,并進行網(wǎng)上繳費(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忌鷪罂记绊毾韧瓿墒謾C綁定,保存報考課程信息時須通過手機驗證碼進行驗證。在確認報考課程前,考生須認真核對所選考區(qū)、課程是否正確,報考信息一經(jīng)考生確認,不得增加、刪減、更改,確認報考后所交報考費一旦網(wǎng)上繳納,不予退還。
各市考辦要及時完成并仔細檢查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中的相關設置,確保準確無誤。要為考生報名、報考提供指導和適當便利。
二、高度重視,強化責任擔當,滿足考生報考需求
近年來,面對持續(xù)擴大的報考需求,絕大多數(shù)地市能夠按照省教育廳、省考辦的要求,履職盡責,克服困難,積極統(tǒng)籌考點考位,全力滿足考生的報考需求。此次報考,各市考辦仍須高度重視可能出現(xiàn)的報考規(guī)模持續(xù)增長情況,要強化責任擔當,積極爭取當?shù)卣敖逃姓块T的支持,加強考點統(tǒng)籌安排,深挖潛力,提供充足考位,確保每位考生都能順利報考,同時還要為考生報名、報考提供指導和適當便利。
(一)加強考點統(tǒng)籌,擴大考位供給
根據(jù)《廣東省自學考試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市考委負責本地區(qū)自學考試的組織工作。各市要根據(jù)考生報考總體需求大力統(tǒng)籌考點資源,合理設置當期考試全市報考容量。為進一步落實好各地市考點考位安排工作,我們對近年來我省1月份自學考試報考情況進行了綜合研判,提出了2021年1月自學考試考位供給最低控制數(shù)(見附件2)。各地市考辦要按照不低于考位供給最低控制數(shù)的要求安排考點考位,最大限度滿足考生報考需求。確因特殊情況未能按要求安排考位的,地市考辦須在11月19日前向省教育考試院書面說明具體原因及今后解決辦法。
因已建成考點不足,確須在標準化考點外安排考試的,按《廣東省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管理辦法(試行)》(粵教考函〔2018〕31號)規(guī)定,經(jīng)報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可予安排。請各市須在11月19日前完成報考容量設置,12月2日17時前完成本次報考考點的確認工作。
(二)公平公開,規(guī)范考位投放
在報考進行過程中,各地市如有臨時增加考位容量上限的,須至少提前半天時間以上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確?嘉煌斗诺墓_、公平。
三、做好誠信報考工作
我省建立廣東省自學考試考生誠信報考檔案試點工作已在廣州、深圳、清遠市試點,考生實考率大幅提升。各市可根據(jù)當?shù)刈詫W考試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開展建立自學考試考生誠信報考檔案試點,新加入試點的須于本通知印發(fā)之日起3日內(nèi)書面反饋省考辦,相關安排應及時向社會公布。參與試點市要加強宣傳,同時及時做好考生誠信報考檔案修復申請的審核工作。
四、其他
(一)廣東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須知將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wǎng)站公布。
附件:
2.廣東省2021年1月自學考試單節(jié)點考位供給最低控制數(shù)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