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體育中考免考緩考申請事項說明
(一)免考:因病或因殘不宜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應申請免考。申請免考的考生可憑當?shù)刂锌俭w檢站出具的體育考試免考證明,填寫《2019年無錫市中考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家長簽署意見,學校初審蓋章,經(jīng)市中考體育考試考務辦公室批準,即可免考。免考的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時即可填報免考,免考手續(xù)在本校考生考試的當天到考點辦理。免考考生的成績按總分30分的70%(21分)計入中考總分。單項免考也按單項分值的70%計算。
凡持有市(縣)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簽發(fā)的《殘疾證》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入中考總分。
(二)緩考與改項:考生因病或在考試期間因特殊意外情況不能如期參加體育考試及需要緩考或更改考試項目的,須填寫《2019年無錫市中考體育考試緩考、改項申請表》,并于考試當天現(xiàn)場辦理手續(xù),經(jīng)審批同意后方可予以緩考、改項。為保證考試的嚴肅性,報名日期截止,報考項目已錄入報名系統(tǒng)后,原則上不予更改項目,除在報名日期截止時還未體檢的學?忌隗w檢時檢出不宜參加原報考項目考試的,可憑中考體檢醫(yī)院的證明,向市中考體育考試考務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批準后方可改項,且只能在同類項目中運動負荷大的項目改為運動負荷小的項目,改項不于當天當場考試,與緩考補考同時進行。在考試過程中考生因非客觀因素造成考試終結(jié),均視作考試完成,一律不得重考、緩考、改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