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初中學校要堅持把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yè)負擔工作落到實處,要面向全體學生;不得違反規(guī)定提前結束課程;不得在招生考試前重新分班;不得搞名目繁多的模擬考試;不得無視學生身心健康進行加班加點。
(五)加強學籍管理,要嚴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學生電子學籍系統管理要求,規(guī)范高中新生的學籍管理,做到學生就讀學校與學籍注冊學校一致。對違反學籍管理規(guī)定,私自接受無學籍學生就讀的學校,根據《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五條“學生學籍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的規(guī)定,將直接追究校長責任。
附件:1.余姚市2017年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詳見余教(2015)104號文件)
2.給全市初三學生家長的信
3.2017年余姚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高中段學校申請表
4.2017年余姚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中段學校就讀匯總表
余姚市教育局
附件2:
給全市初三學生家長的信
尊敬的家長:您好!
首先誠摯感謝您多年來對我市基礎教育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在您孩子即將完成初中學業(yè),進入高中學習之際,您一定十分關心孩子就讀高中的相關事宜,現介紹如下。
在全市各地政府對教育的高度重視下,各地均辦有一批能基本滿足當地初中畢業(yè)生就讀需求的優(yōu)質普高。各普高應首先滿足當地學生的上學需求,針對現有學生的實際情況因材施教,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省教育廳于 2007 年下發(fā)了《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推進實施素質教育的意見》(浙教基〔2007〕150 號),其中對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各地中小學原則上在本地范圍內招生,如要跨縣招生,必須經學校所在區(qū)縣(市)和生源所在區(qū)縣(市)教育局同意,報設區(qū)市教育局備案后方可組織招生;如要跨設區(qū)市招生,必須經學校所在設區(qū)市和生源所在設區(qū)市教育局同意,報省教育廳備案后方可組織招生。2010 年,省教育廳又下發(fā)《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全面實施中小學學生學籍電子化管理的意見》(浙教基〔2010〕163 號),進一步重申跨縣和跨區(qū)招生管理的規(guī)定,并全面實施學生學籍的電子化管理。
從 2011 年開始,我省實現了全省所有普高、初中、小學學生學籍的聯網管理,做到“一生一號”。 學生必須在學籍系統中進行注冊方可獲得學籍,學生學籍與電子學籍檔案聯動,采用“小學入學建檔,各學段隨轉”的原則進行管理。因而,學生在普高入學時,需從原畢業(yè)的初中學校轉入電子學籍檔案,才能注冊獲得學籍;學生中途轉學,也需從原就讀學校轉出電子學籍檔案,才能在轉入學校注冊獲得學籍。如果公辦普高違規(guī)跨市、區(qū)縣(市)招生,民辦普高違規(guī)招收已經被生源地學校錄取的學生,該校將無法轉入所招收學生的電子學籍檔案,也無法為所招收的學生在該校注冊學籍。沒有普通高中學籍,學生將不能參加學業(yè)考試,也不能獲得普通高中畢業(yè)證書。學生初中階段后,進入國際合作項目就學的,必須參加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否則就不能取得義務教育合格證書。2017 年預計初中畢業(yè)生升入高中段學校比例將超過 98.5%,能夠為全市初中畢業(yè)生提供足夠就學機會,招生中應按規(guī)定及時填報志愿,如不填報志愿,將有可能失去入學機會,請務必慎重考慮。
請您務必及時了解當地高中招生的相關政策和規(guī)定,尤其是在準備報考跨市、區(qū)縣(市)普高時(包括各類國際合作項目),務必要求招生學校出示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文件,以免給您和您的孩子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學校的教育工作,共同維護我市高中段學校良好的招生秩序。
寧波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