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2016 年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為了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促進全體學生健康成長,切實做好2016年初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試對象
全市所有初中在校學生。
二、考試時間
基礎年級考試定于2016年4月—5月進行,畢業(yè)年級定于2016年4月中下旬進行。
三、考試項目及分值
根據《湖北省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我市體育考試采取基礎年級與畢業(yè)年級成績綜合計分的形式進行,總分值為40分。其中初三年級占20分,市教育局將統(tǒng)一組織實施;基礎年級占20分(初一、初二各10分),由各初中學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組織實施。測試辦法與評分標準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為主要依據,結合我市實際作適當調整。
1.基礎年級
、匍L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6分
②跳繩、50米跑、立定跳遠、籃球運球、足球運球五個項目中任選一項 4分
選項測試必須由學生本人根據自己的意愿和實際水平選報一項,學校在考試前下發(fā)“五選一”報考志愿表,學生填報簽字,學校分年級、班級收集分類存檔備查;市教育局組建專班對測試項目和成績進行抽查審核。
2.畢業(yè)年級體育測試
、匍L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8分
、1分鐘跳繩 6分
、圩惑w前屈 6分
四、考試組織工作
1.市教育局將成立2016年初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次體育考試各項工作。各鎮(zhèn)(辦)中心學校、市直初中及民辦學校要相應成立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的體育考試工作。
2.各校要大力宣傳體育考試的目的和意義,堅持把學生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積極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訓練學生掌握考試方法,加強對學生的考風、考紀教育,宣傳體育考試注意事項,并做好參考的一切準備工作。
3.各校要認真做好體育考試的考前訓練和考試期間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了解并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特別要掌握患有心血管系統(tǒng)疾病學生的情況,避免學生在耐久跑練習和考試中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
4.基礎年級體育考試由各校自行安排監(jiān)考教師;畢業(yè)年級體育考試設兩個考試小組,監(jiān)考人員由市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選派。
5.體育考試前,要組織監(jiān)考人員集中培訓,明確考試要求、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項,統(tǒng)一測試方法和標準。
6.為保證體育考試的嚴肅性,杜絕考場作弊事件的發(fā)生,體育考試期間,市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監(jiān)察員赴各考點進行巡視。
7.畢業(yè)年級考試由各參考學校體育考試領導小組成員帶隊,負責學生往返交通、飲食等方面的安全。
五、基礎年級考試成績認定
1.2016年基礎年級考試統(tǒng)一安排在4月至5月進行,各初中學校在考試前一周上報考試具體時間,市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安排專人進行現(xiàn)場指導與巡查?荚嚽耙M織好學生進行“五選一”的選項志愿填報工作,考試結束后考生成績要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并在校內實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5月31日前各校要將考試成績數(shù)據和考生成績簽字確認單上報市教育局體衛(wèi)中心。
2.基礎年級考試成績以學校上報為基礎,經市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認定后,方可計入考試總分。
2016年基礎年級測試成績的審核認定按以下方式執(zhí)行:
(1)市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專班,于6月上旬赴各校隨機抽調學生進行現(xiàn)場測試,測試成績與上報成績符合率在±5%以內的,成績認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2)成績認定不合格的學校原上報成績數(shù)據作廢,由市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于6月中下旬統(tǒng)一安排人員,重新組織考試,所需考試費用全部由所在學校承擔。
(3)因外地轉入或留級復讀而沒有基礎年級體育成績的學生,如缺一學年基礎年級成績,按初三體育考試實考分數(shù)除以2減1計分;缺兩學年基礎年級體育成績,按初三體育考試實考分數(shù)除以2減1后再乘以2計分。
六、畢業(yè)年級考試操作流程
1.各參考學校按照2016年中考報名號的順序,按每16名學生一組(男、女分開)編好組次并選派好小組長。
2.考生在考試前應做好準備活動,提前15分鐘到達檢錄場地,檢錄后領取考生準考證和IC卡,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3.考生須持準考證和IC卡到各考試場地參考。監(jiān)考員要認真核對考生準考證上的照片。身份不符者,不允許進入考場?忌宽棞y試結束后,監(jiān)考員必須在準考證上簽字,缺考考生應在“備注”內注明。
4. 準考證必須保持清晰,照片模糊者不允許參加考試,準考證上的體育考號應與IC卡上的號碼相符,如有冒名頂替,經市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查證核實后取消考試資格,其體育考試成績記零分,并根據《仙桃市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違紀舞弊處罰有關規(guī)定》(仙教監(jiān)[2008]1號)實施處罰。
5.三項考試結束后,考生務必將本人IC卡交小組長,小組長要按從小到大的順序進行整理,連同監(jiān)考老師已簽字的準考證一起交微機處,現(xiàn)場領取成績單后下發(fā)給每位考生。
七、激勵政策
獲得省級以上中學生運動會個人單項前八名,市級以上中學生運動會中集體項目前三名和個人單項前五名的學生(只包括競技體育項目),在體育考試中成績達到優(yōu)秀等次者,直接以滿分40分計入。
八、免、緩考政策
1.對喪失運動能力的身體殘疾學生,可申請免考。申請程序先由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仙桃市2016年初中畢業(yè)體育考試免、緩考申請表》,詳細注明原因,出示醫(yī)院有效證明,經家長、班主任、體育教師簽字和學校認定蓋章后,報請市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審批。審批免考學生時,必須由現(xiàn)場主考和相關醫(yī)務人員對考生進行目測,并由目測人簽字,經學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免考考生按滿分20分計入考試總分。
2.因傷、病但未喪失運動能力申請免考的學生,應有醫(yī)療單位的詳細證明,按免考程序申報審批。經審查核定后按體育總分的60%計分。
3.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參加身體素質類測試的考生,可申請辦理緩考。緩考由市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集中組織。
4.申請體育考試免考和緩考的學生,需持市二甲以上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并填寫《仙桃市2016年初中畢業(yè)生體育考試免、緩考申請表》。
九、本實施方案的解釋權屬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