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5年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實施辦法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度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的通知》(云教體〔2014〕30號)精神,按照《昆明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昆明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昆教〔2012〕1號)文件要求,為充分體現(xiàn)“以人為本”、“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發(fā)揮體育考試對增強學生體質的引導作用,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結合昆明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組織領導
在昆明市招生委員會的統(tǒng)一領導下,成立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領導小組。
組 長:劉紹安(昆明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魯再國(昆明市教育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穆仁早(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長)
李瑞林(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長)
張文偉(昆明市招生考試院院長)
成 員:田衛(wèi)東(昆明市招生考試院副院長)
歐陽夢捷(昆明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主任)
楊曉月(昆明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處處長)
李鴻錦(昆明市教育局初教處副處長)
全市設主城區(qū)和郊縣區(qū)考區(qū)。主城區(qū)考區(qū)體育科目考試各項工作由市、區(qū)統(tǒng)一組織實施;郊縣區(qū)體育科目考試由各縣區(qū)自行組織實施。
二、實施對象
我市所有參加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且經體檢合格的初三學生(含往屆生)。
三、考試時間
全市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時間為:2015年3月—5月,主城區(qū)考區(qū)考試日程安排另文通知,各郊縣區(qū)考區(qū)在規(guī)定期限內自行確定考試日程安排。全市個別學生補測時間:2015年5月10日下午14:00—17:00,地點:昆八中龍泉路校區(qū)。
四、考試項目
考試項目由必考項目、選考項目兩部分組成。
1.必考項目一項: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選考項目三項,由考生在每類中選考一項。
第一類:①肺活量;②坐位體前屈。
第二類: ①籃球(運球上籃);②排球(墊傳球);③足球(往返帶球蛇形繞桿)。
第三類:①100米跑;②立定跳遠;③一分鐘跳繩;④男生引體向上或實心球、女生仰臥起坐或實心球。
五、考試項目的測試辦法及要求
(一)1000米(男)、800米(女)(分、秒),分值40分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有氧耐力,評價心血管系統(tǒng)機能水平。
2.場地器材:200米或400米跑道、秒表、發(fā)令槍、煙屏、號碼布。
3.測試方法:同田徑規(guī)則,測一次。起跑姿勢采用站立式起跑。
4.注意事項:分組的人數(shù)不得超過20名。跑步過程中,不允許穿跑、跳鞋。
(二)肺活量/體重指數(shù)(單位:ml/kg),分值20分
1.測試目的:評價人體呼吸系統(tǒng)機能狀況。
2.器材:電子肺活量計。
3.測試方法:通風良好的房間,使用干燥的一次性口嘴(非一次性口嘴用過需進行消毒,消毒后必須干燥,每測試一人后嘴朝下倒出唾液)肺活量計平穩(wěn)放置桌面上,檢查電源及其接口是否牢固,按工作鍵,液晶顯示“○”即代表機器進入工作狀況,預熱五分鐘后測試為佳。按青少年體質健康標準要求評定記錄。
測試時告之被測試者自然放松,不緊張,測試時吹氣要盡全力,以中等速度和力度吹氣效果為最佳。被測試者面對儀器站立,手握吹氣口嘴,面對肺活量計站立試吹1至2次,首先檢查吹氣儀表有無反應,還要注意口嘴或鼻墊處是否漏氣。調整口嘴和用鼻夾(或捏鼻孔),學會深吸氣(吸氣時避免聳肩提氣,應該象聞花式的慢吸氣);深吸氣后屏住氣再對準口嘴盡力深呼氣,直到不能再呼氣為止,防止此時從口嘴處吸氣,測試中不允許中途二次吸氣。
被測試者進行一至兩次比平日深一些的呼吸動作后,更深的吸一口氣,向口嘴處慢慢呼出至不能再呼出為止,吹氣完畢后,液晶屏上最終顯示的數(shù)字即為肺活量毫升值。每位受試者測2~3次,每次間隔15秒,記錄每次測試的數(shù)值,選取最大值為測試結果(以毫升為單位,不保留小數(shù))。
4.注意事項:A.必須注意肺活量計的計量部位是否暢通和干燥。它是儀器是否準確的關鍵,吹氣管的導管必須在上方,以免口水或雜物堵住氣道。B.每測試10人及測試完畢后,用干棉球及時清理和擦干氣筒內部。C.導氣管存放時不能打折。D.校對儀器。
(三)坐位體前屈(厘米),分值20分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在靜止狀態(tài)下的軀干、腰髖等關節(jié)可能達到的活動幅度,肌肉的伸展性、彈性及身體柔韌素質發(fā)展水平。
2.場地器材:坐位體前屈測試儀。
3.測試方法:受試者平坐兩腳伸直,兩腳掌平蹬測試縱板,兩腳跟分開不超過10厘米,上體前屈,兩臂伸直向前,用兩手中指尖逐漸向前推動游標,直到雙臂不能再向前伸肘為止。測試計腳蹬縱板內沿平面為0點,向內為負值,向前為正值。記錄時以厘米為單位,保留整數(shù),整數(shù)后的小數(shù)自動刪除,不再進行四舍五入計算。測試2次,取最佳成績?yōu)樽惑w前屈測試的成績。
4.注意事項:身體向前屈,兩臂向前緩慢推動游標時,兩腿不能彎曲(膝關節(jié)不能曲),必須是雙手兩中指指尖推動游標,否則測試成績無效。測試2次后取最佳成績?yōu)樽罱K成績。若兩次違例,可補測一次。
(四)100米跑(秒),分值20分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的位移速度,評價速度素質。
2.場地器材:100米跑道6-8條、秒表、發(fā)令槍、煙屏、道次牌、號碼布。
3.測試方法:受試者采用站立式或蹲踞式起跑快速跑至終點。計時員見到起跑信號開表,當受試者的軀干到達終點線垂直面的瞬間停表,以1/10秒為單位記錄成績。
4.注意事項:起跑犯規(guī)兩次者,取消起跑資格,成績計為零分。跑步過程中,不允許穿跑、跳鞋。不準搶跑和串道。
(五)立定跳遠(米),分值20分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下肢肌肉爆發(fā)力及身體協(xié)調能力的發(fā)展水平。
2.場地器材:平坦土地或沙坑、跳墊、量尺。
3.測試方法:考生在起跳線外起跳,不能助跑,每人三次機會。丈量起跳線至最近著地點后沿之間的垂直距離,記錄最佳成績。三次犯規(guī)者,可再補跳一次。
4.注意事項:起跳點與沙坑地面應在同一水平面上。兩足原地同時起跳,不能墊步或有連續(xù)動作。
(六)1分鐘跳繩(次),分值20分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協(xié)調性、靈敏性,下肢肌肉爆發(fā)力的發(fā)展水平。
2.場地器材:平整、干凈場地(地質不限),計數(shù)器,計時鐘,發(fā)令哨,各種長度的跳繩若干條。
3.測試方法:A.必須雙腳跳(不得采用單腳跳)。將繩對折,兩手握繩柄各一端,兩腳或一腳將繩踩在繩中央,兩臂體側屈肘揮動搖繩。繩子運動一周還原至啟動處為1次(從腳掌和地面之間搖過為一次)。跳繩時要把繩搖直,繩子落地點應在腳前10厘米處。B.跳繩時,腳的動作方法應為雙腳均用前腳掌過渡到全腳掌著地,落地時稍有屈膝緩沖動作。以1分鐘計時所跳的次數(shù)作為成績。
4.注意事項:測試過程中跳繩絆腳,除該次不計數(shù)外,應繼續(xù)進行。
(七)引體向上(男)(次)、仰臥起坐(女)(次/分鐘),分值20分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上肢肌肉力量和腰腹肌力量的發(fā)展水平。
2.場地器材:高單杠或高橫杠,體操墊,計時鐘。
3.測試方法:考生(男生)垂直雙手正握杠,兩臂伸直,待身體平穩(wěn)后,兩臂同時用力開始引體,引體向上至下頜過杠。然后伸臂呈懸垂,記錄連續(xù)引體過下頜的次數(shù);考生(女生)仰臥于體操墊,雙手十指交叉貼于腦后,雙腿曲膝成90度左右,收腹時雙肘觸膝,平臥時,雙肩胛骨觸墊為1次。
4.注意事項:引體時下額不過杠面上沿不計數(shù);考生仰臥起坐違例時,應及時指出并不予計此數(shù);停表后受試者雖已坐起,但未能觸及同側膝時不計數(shù)。
(八)擲實心球(重量2000克)(米),分值20分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的上肢爆發(fā)力,評價學生上肢力量素質及上下肢的協(xié)調用力能力。
2.場地器材:寬3米、長10米的平整地面,畫有投擲線(按評分標準的刻度畫出)。
3.測試方法:考生投擲前,身體正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后仰,投擲過程中不能側向,單手投擲。在投擲線外投擲,可上一步或原地投擲,每人3次機會,取最遠一次的成績?yōu)樽罱K成績。3次犯規(guī)者,可再補擲1次。
4.注意事項:不得助跑,實心球出手后可向前邁出一步,但不得踩線。
(九)籃球(運球上籃次/分),分值20分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身體協(xié)調、靈敏性等綜合運動能力的發(fā)展水平和籃球基本技能水平。
2.場地器材:半塊標準籃球場、籃架、籃網、籃球、計時鐘。
3.測試方法:考生從3分線外持球運球至籃下上籃,投進籃筐后,運球返回3分線外,再運球上籃,如此反復進行,以1分鐘內進籃次數(shù)記錄成績。若出現(xiàn)運球違規(guī),則不計算該次投籃成績。
4.注意事項:嚴格執(zhí)行起始間的路線,即3分線外的要求。
(十)排球(墊、傳球)(個/20秒) 分值20分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身體協(xié)調、靈敏性等綜合運動能力的發(fā)展水平和排球基本技能水平。
2.場地器材:3×3平方米平整地面、成人排球、計時鐘。
3.測試方法:考生在聽到“開始”信號后,自拋自墊或自拋自傳球,以墊一次球、傳一次球或傳一次球、墊一次球的交替觸球方式,在3×3平方米的區(qū)域和20秒時間內連續(xù)不間斷地墊、傳球各5次,每完成一次墊球或傳球計2分。若考生只采用一種技術完成5次或5次以上,則最高只能得到10分。墊球時,雙手小臂需同時接觸球,墊球部位為雙手小臂前半段,墊球高度必須是球的整體超過自己的頭頂部;傳球時,雙手需在前額上方同時接觸球完成傳球動作,傳球高度必須在50厘米以上。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則取消該次成績。未按墊球動作的要求完成;未按傳球動作的要求完成;未按墊一次球、傳一次球或傳一次球、墊一次球的方式完成;傳球時出現(xiàn)“持球”;墊、傳球時出現(xiàn)“連擊”;在完成動作過程中出現(xiàn)“停頓”,如球掉地、用手抱球等;單腳或雙腳踩踏邊線或超出邊線。
4.注意事項:測試過程中,考生必須按照墊→傳或傳→墊交換觸球的方式完成動作,在20秒時間內兩種技術(墊、傳)各完成5次觸球,每種技術超過5次只計5次的成績。
(十一)足球(往返帶球蛇形繞桿)(秒),分值20分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身體協(xié)調、靈敏性等綜合運動能力的發(fā)展水平和足球基本技能水平。
2.場地器材:足球、秒表、平坦場地,起終點線為5厘米白線(同一條線),標志桿高1.6米,起點線(白線)至第一根標志桿距為3米,桿間距為3米(共五根標志桿)。
3.測試方法:測試者聽到監(jiān)考員鳴哨后,從起終點線(白線)外帶球前行,軀干觸擊起終點線(白線)前沿開表,繼續(xù)帶球繞桿(蛇形線路運動),繞過第五根桿后返回,以同樣的帶球繞桿(蛇形線路運動)動作返回到起終點線(白線),以軀干觸擊起終點線(白線)后沿平面停表。時間精確到1/10秒。以帶球繞桿(蛇形線路運動)后到達起終點線(白線)的時間為最終成績。
4.注意事項:必須在往返帶球中繞過每一根桿,如未繞過桿則加罰時間(每漏繞一根桿加罰3秒,漏繞n根桿加罰n×3秒時間)。
六、評分標準
按《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項目評分表》執(zhí)行(附件1)。
七、對傷、病、殘考生的處理辦法
按《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對傷、病、殘考生的處理辦法》執(zhí)行(附件2)。
八、計分辦法
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成績滿分10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分值40分,其余三項每項20分)。結果呈現(xiàn)時采用等級制與標準分報告成績,A:優(yōu)秀(≥90分)、B:良好(≥70分且<90分)、C:及格(≥60分且<70分)、D:不及格(<60分)、P:補考合格。學生參加統(tǒng)一考試不及格的科目,由學校組織補考,補考成績只記P(補考合格)、D(不及格),可以作為義務教育證書發(fā)放的成績,但不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根據《昆明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昆明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昆教〔2012〕1號)要求,體育科目按考試原始分值的50%計入升學考試總分,考試項目和評分標準不變。
九、考試要求
1.每天考試時間分為上午、下午兩個單元。四個項目的考試須在一個單元或兩個單元內完成,并將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 800米跑安排在最后一個項目進行。
2.為確保體育科目考試工作能安全順利地進行,各縣區(qū)考點和各學校必須對參加考試的全體考生進行考前組織紀律、交通規(guī)則、運動衛(wèi)生常識和安全方面的教育,把工作深入到學生家庭。明確學校帶隊教師和班主任的職責,全面了解學生身體狀況,查清不能參加體育科目考試的學生,嚴格執(zhí)行免、緩考的規(guī)定,做到先體檢后考試,沒有經過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學生不得參加體育科目考試,確保考生在體育科目考試中的安全。各學校要將免試的考生名單造冊,在考前交考點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報送縣區(qū)教育局備案。
3.對畢業(yè)生的學籍、戶口的查驗工作須在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報名前結束。
4.體育考試期間,市教育局將派人員到各考場巡視。各縣區(qū)也應按規(guī)定派出巡視員到各考點進行巡視。
5.為確?荚嚨墓、公正、公開,各縣區(qū)要認真組織監(jiān)考人員培訓學習,熟悉和掌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紀律,嚴格按照“教考分離”的原則組織考試工作,市教育局專門設立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63102384、63102385。
十、考點設置
1.主城區(qū)考點設置另文通知。
2.各郊縣區(qū)考區(qū)自行確定考點,但應選擇有200米或400米周長的正規(guī)田徑場地進行考試,可集中進行,也可設幾個考點。
十一、報名時間及要求
1.全市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1日—9日。
2.報考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主城區(qū)戶口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由學校集體組織,到屬地的區(qū)招生辦公室報名;郊縣區(qū)戶口的考生到各縣區(qū)招生辦公室報名;往屆生直接到戶口所屬縣區(qū)招生辦公室報名;戶口在我市,現(xiàn)在昆明地區(qū)以外其他地區(qū)就讀的學生,如要求回昆明市報考高中階段學校,必須回戶口所在地招辦報名參加體育科目考試。
借考生按借考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報名報考手續(xù)。
3.報名表一經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其考生所報項目進行更改,確因特殊情況上報有誤需要更改者,按重新報名處理。
十二、報考費
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收費按照《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中考體育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云發(fā)改收費〔2009〕1454號)文件執(zhí)行。
十三、相關工作要求
1.各郊縣區(qū)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初中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3月10日前報昆明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處,電話(傳真):63102384,電子郵箱:kmjyart@163.com。
2.各縣區(qū)教育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考務管理,嚴格執(zhí)行考試規(guī)程,規(guī)范操作流程,嚴肅考風考紀,提高考務管理水平和考試質量。
3.各縣區(qū)教育局要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及時向學生、家長公開考試相關信息。暢通監(jiān)督舉報渠道,每一個考點均要在顯著位置公布考點、考區(qū)、市教育局考風考紀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執(zhí)行中若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局聯(lián)系。
聯(lián)系人:楊曉月、田衛(wèi)東;聯(lián)系電話(傳真):63102384、65314163。
2.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對傷、病、殘考生的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