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5年海南中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得知,2015年海南中考體育考試免考和緩考:
病殘學生免考和緩考
(一)身患嚴重疾病及殘疾的學生,可憑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提出免考申請,經學校及考生家長簽署意見,由學校報市縣(單位)中招辦核準并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方可準予免考,其體育科成績按C等的下限即35分計入該生中考總分。醫(yī)院證明和申請書原件裝入該生中考檔案備查。
(二)對考前突發(fā)傷病(含女生例假)無法參加考試的學生,由學校報當?shù)刂骺,經在場醫(yī)生核準,當?shù)刂骺己炞滞夂罂梢跃徔。對緩考的考生,應在考試日期后一周左右參加補考,屆時仍不能參加考試的學生,其體育成績按免考得分(35分)的50%即17.5分計入該生中考總分?忌氃谝(guī)定時間內參加考試。如考生自行放棄考試項目,則該項目作零分處理,已考項目按最后得分計入該生中考總分。無故缺席者或已參加考試但中途退場的考生不予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