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我縣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寧陽一中“翱翔計劃班”200人。由寧陽一中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報經縣教體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并面向社會發(fā)布。高中學校根據自主招生方案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縣教體局審核,對符合錄取條件者予以正式錄取。
(2)藝體特長生。報考藝體特長生的考生,須參加我縣組織的藝體特長生專業(yè)測試,分專業(yè)專項(或單項)按照計劃 1:1.5 的比例確定專業(yè)合格考生。錄取辦法:根據藝體特長生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對符合等級、專業(yè)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數,分專業(yè)專項(或單項)按照計劃 1:1.2 的比例投檔,然后根據專業(yè)專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當分數成績相同時,錄取等級成績高者。
(3)指標生。根據指標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對符合指標生等級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當分數成績相同時,錄取等級成績高者。
(4)統(tǒng)招生。根據統(tǒng)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對符合統(tǒng)招生等級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如有剩余計劃,根據調劑志愿和“是否服從調劑”且符合相應高中統(tǒng)招生等級成績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當分數成績相同時,錄取等級成績高者。
4.民辦普通高中錄取辦法。民辦普通高中實行自主招生,由金橋學校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報經縣教體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并面向社會發(fā)布。錄取工作于7月31日前結束。
(三)職業(yè)學校錄取辦法
1.職業(yè)中專、技工院校的錄取,根據各職業(yè)學校計劃,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2.普通中專、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普通本科高!3+4”分段培養(yǎng)職業(yè)教育的錄取,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按“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五、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
高中段學校招生設置五個志愿和“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第一志愿為公辦普通高中指標生志愿;
第二志愿為公辦普通高中統(tǒng)招生志愿;
第三志愿為公辦普通高中調劑志愿;
第四志愿為民辦金橋高中志愿;
第五志愿為寧陽縣職業(yè)中專專業(yè)志愿;
另外,設置了公辦普通高中“是否服從調劑錄取”選擇意向和職業(yè)中專專業(yè)“是否服從調劑錄取”選擇意向。
第一至第三志愿考生填報時均可在寧陽一中、寧陽二中、寧陽四中、寧陽復圣中學四所公辦普通高中選報一所;第一至第三志愿均為獨立志愿。公辦普通高中“是否服從調劑錄取”是提供給未被以上順序志愿錄取考生的最后一次公辦普通高中錄取機會。為方便學生報考民辦普通高中,設置第四志愿為民辦金橋高中志愿,如報考可填涂該志愿。普通高中和職業(yè)中專志愿可以兼報,填寫職業(yè)中專專業(yè)志愿即視為兼報職業(yè)中專。
為保護廣大考生的利益,維護招生錄取的公正、公平,經學校公示并向縣教體局基教科報送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必須填報指標生志愿,否則不得參加統(tǒng)招生志愿的填報和錄取。
(二)志愿填寫。
6月13日(星期四)上午,九年級考生考完英語后在考場填涂《寧陽縣高中段學校招生考生志愿卡》?忌羁ńY束后,由考點負責清點驗收,交縣教體局基教科集中管理和采集信息。志愿一律由學生本人自主確定,任何人不得干預?忌驹柑顖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為防止考生填寫錯誤,在考前發(fā)放與正式志愿卡一致的樣卡,供學生練習填寫。
報考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yǎng)、普通中專及高職類院校的,由考生本人登錄“泰安市初中學業(yè)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管理平臺”(http://www.taszk.com)網上填報,時間安排見附件5,具體時間以平臺公布為準。
六、錄取批次
高中段學校的招生錄取分7個批次,每批次嚴格按考生志愿、分數成績、等級成績和相關要求進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經錄取,即不再參加后續(xù)批次的錄取。
第一批,錄取報考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3+4”分段培養(yǎng)招生志愿的考生;
第二批,錄取寧陽一中翱翔班自主招生考生;
第三批,錄取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
第四批,錄取公辦普通高中指標生;
第五批,錄取公辦普通高中統(tǒng)招生;
第六批,錄取寧陽縣職業(yè)中?忌;
第七批,金橋學校自主招生和職業(yè)學校剩余計劃補錄。
七、錄取通知書發(fā)放及新生報到
(一)通知書發(fā)放。公辦普通高中新生錄取通知書由考生登錄“平臺”自主打印,其它錄取學校的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發(fā)放。
(二)新生報到?忌鷳{錄取通知書和學業(yè)考試準考證,按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各學校要提前做好新生報到注冊的各項準備工作,采取有效方式公布報到流程,為新生報到提供優(yōu)質、便捷的服務。
八、特殊考生照顧政策
(一)烈士(軍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籍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加 5 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農村獨生子女,且現仍為獨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