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辦基〔2017〕35號
各市(州)教育局,貴安新區(qū)社會事務管理局,仁懷市、威寧縣教育局,省直屬普通高中學校: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我省正在制定全省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飳嵤┮庖姡衲耆≈锌脊ぷ鞯目傮w政策、科目設置、方式與2016年整體保持一致,不作調整,F(xiàn)就我省2017年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時間和分值
(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理化合卷)、綜合文科(政史合卷)、體育6個學科。
(二)考試時間:經征求各地意見,全省統(tǒng)一為6月23—25日,考試后15日內公布考試成績。各學科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時間 |
6月23日(星期五) |
6月24日(星期六) |
6月25日 (星期日) | ||
9:00-11:30 |
15:00-17:30 |
9:00-11:00 |
15:00-17:00 |
9:00-11:00 | |
科目 |
語文 |
綜合理科 |
數學 |
綜合文科 |
英語 |
綜合文科(政史合卷,權重各為0.5)實行開卷筆試,其他科目均為閉卷。
體育考試按照《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修訂稿)〉的通知》(黔教體發(fā)〔2008〕311號)執(zhí)行,時間由各地妥善安排。
(三)考試分值。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理化合卷)、體育考試成績按分數呈現(xiàn),滿分值分別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含聽力30分,條件不具備的地方可不考聽力,但英語滿分值仍為150分)、綜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學60分)、體育50分,總分650分。綜合文科成績按等級呈現(xiàn),分別為A(優(yōu)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不得以分數形式計入中考總分。
二、考試組織和命題要求
(一)考試組織。命題和考試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和實施。貴安新區(qū)、仁懷市、威寧縣原則上自行命題并組織考試,若條件仍不成熟,經自行與相關市(州)協(xié)商,可委托市(州)教育局代為命題和閱卷。
(二)命題要求。各地要兼顧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選拔性要求,依據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2011年修訂版)確定考試內容,提高命題質量,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lián)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考試命題引導和促進各地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課程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繼續(x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在各級各類學校中扎實開展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教育進課堂進教材進頭腦的意見》(黔教基發(fā)〔2014〕286號)精神,增加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內容在中考中的比重。
三、關于普通高中招生
(一)根據全省九年級學生畢業(yè)數,在廣泛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意見的基礎上,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普通高中發(fā)展狀況,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計劃作如下分配(見附件),本計劃實行一次性下達,原則上不再調整,各地要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招生錄取名冊注冊普通高中學籍,確需調整須報省教育廳審批。
(二)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綜合文科、地理、生物(合卷)、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應在B等以上,一般高中招生以上三個學科成績應在C等以上。各地要準確及時發(fā)布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條件、錄取結果、收費標準、咨詢和投訴辦法、違規(guī)問題處理結果等全面公開。
(三)市(州)教育局要將省級示范性公辦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qū)域內初中學校,并要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配額生名額分配情況要提前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落實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門關于配額生的政策規(guī)定,不得拒絕接收符合要求的配額生。嚴格執(zhí)行普通高中取消擇校生政策,做到“零擇!。嚴禁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超出核定計劃、違反規(guī)定跨區(qū)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學校按規(guī)定程序和辦法錄取的學生,不得收取借讀費等違規(guī)費用。
四、其它有關要求
(一)各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實施,發(fā)揮考試在課程改革中的積極導向作用,實現(xiàn)普通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公開。
(二)因我省中考加分清理及規(guī)范工作尚在摸底和書面調研階段,今年中考加分政策由各地制定,但應落實“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要求,促進教育公平。
(三)各地要進一步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黔府發(fā)〔2015〕16號),妥善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升學考試工作,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工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