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市中考物理化學
生物學科實驗技能考查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的實驗教學,促進學校實驗裝備的建設和充分使用,現就2016年中考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實驗技能考查工作具體實施制定以下辦法。
一、考查科目
物理、化學、生物。
二、考查對象
九年級學生(物理、化學),八年級學生(生物)。
三、考查時間安排
九年級物理、化學以及八年級生物的實驗考查時間,安排在2016年4月份。各學校具體實驗考查日期由縣(區(qū))教育局確定。每天考查時間,上午為8:30-11:30;下午為2:30-5:30。每位學生每科的實驗操作考查時間為20分鐘。
四、考查成績管理
物理、化學、生物實驗考查成績評定分合格、不合格兩個檔次,由監(jiān)考教師現場評定,學生簽字后填入考查成績登記表,學校將所有學生的考查成績匯總后(一式二份加蓋學校公章),于考查結束時上報給縣(區(qū))招辦(學校自存一份),縣(區(qū))招辦匯總后于5月22日前報送市教育考試院,考查成績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參考。
五、考查內容和要求
六、組織與管理
1.實驗操作考查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領導下,由各縣(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市教育局基教處負責管理、協調相關行政工作,市教研室負責考點考務安排和評分細則制定,市教育考試院負責成績管理,市裝備中心負責實驗裝備支持、檢查等。各縣(區(qū))、各學校要成立考查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的組織機構,具體實施中考實驗考查工作。
2.考查期間,各縣(區(qū))教育局應派出工作人員到各考點駐點指導及監(jiān)督。市教育局將安排人員到縣(區(qū))學校巡視抽查。
七、具體要求
1.設置考點:中考實驗考查考點應設在本校,需完善三個基本條件:(1)學校實驗室配套設施齊全,水到室、電到桌,儀器、藥品能滿足各學科實驗操作考查需要;(2)學校要單獨設置物理、化學、生物考室,有熟悉業(yè)務的理、化、生實驗教師參與考務工作;(3)在3天內完成實驗操作考查任務。
2.安排監(jiān)考教師:擔任監(jiān)考的教師必須是相應學科的教師或實驗教師,監(jiān)考教師須實行校際交流。監(jiān)考教師和工作人員須掛牌上崗。
3.考務安排:具體考務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及實驗考查評分細則,由市教研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