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5年恩施中考報名工作通知》得知,2015年恩施中考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具有我州戶籍、在我州初中就讀并取得就讀學校學籍的中考考生,在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
具有我州戶籍但在外地就讀,需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的考生,應持就讀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初中學籍證明,經(jīng)戶籍所在地縣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審核、取得我州學籍后,在新學籍所在學校報名。
非本州戶籍隨遷子女,在我州初中就讀并取得就讀學校學籍的考生,可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參加中考,其報名、考試、錄取等方面享受我州戶籍考生同等待遇。
凡未取得全國統(tǒng)一學籍號的學生均不得報名參加中考。
因故未參加我州2014年及以前中考地理、生物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經(jīng)縣市教育局同意并報州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可以報名補考,成績計入2015年中考總分。已參加過以往中考地理、生物考試的考生,不得再報名參加2015年中考地理、生物考試。
考生報名時須出示戶口簿和身份證、初中學籍材料。
報名點由縣市教育局設置,報州教育考試院備案,原則上在有2015年中考考生的學校設置報名點?键c由縣市教育局申報,州教育局審核后設置。報名資格審查由報名點學校負責,縣市招生考試機構監(jiān)督。各報名點要認真審查考生的戶口簿、身份證、初中學籍等材料原件,確保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學籍號等信息準確無誤,如遇信息不一致情況,要先更正信息,以確保報名信息與全國統(tǒng)一學籍信息一致。報名點學校要留存有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備查。資格審查結束后,報名點匯總資格審查名單,經(jīng)報名點負責人確認簽字后報縣市招生考試機構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