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7年海南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得知,2017年海南中考招生范圍:
招生范圍
1.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gòu)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部分指標)、三亞市第六中學(部分指標)、經(jīng)省教育廳批準的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本市縣(單位)范圍內(nèi)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省招生。
2.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定點分配到市縣(單位)的指標,只招收該市縣(單位)戶籍的考生。其中,海南中學單獨分配指標招收學籍在我省的外省市戶籍考生。
3.各市縣(單位)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是否招收學籍在本地、但戶籍不在本地(含外省市戶籍)的考生,由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報省教育廳中招辦備案,并在考生報名前向社會公布,各市縣(單位)須逐步提高學籍在本地戶籍不在本地的考生升學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