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廣州市參加中考資格審核工作即將啟動
根據《廣州市教育局印發(fā)<關于2019年至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荚囌猩ぷ鞯膶嵤┓桨>的通知》(穗教規(guī)字〔2018〕6號)精神,2019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資格條件有部分調整: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學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監(jiān)護人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的非廣州市戶籍初中畢業(yè)生,可報考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和畢業(yè)學校所在區(qū)屬公辦普通高中。各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
為進一步提高審核效率,為考生和家長留有充足的材料準備和補充時間,隨遷子女父母的身份證信息采集目前正在進行中, 考生在采集身份信息時須向學校提交本人及父親和母親的戶口本、身份證以供核驗。市招考辦通過市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對戶籍、居住證數據進行比對和審核,考生可登錄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考服務平臺(網址:https://zhongkao.gzzk.cn/,簡稱“中考服務平臺”,下同)的個人信箱查詢預審核結果,不符合條件的應盡快補充材料。2019年3月中考報名期間,考生通過中考服務平臺進行正式申報,按要求填寫相關審核信息,并可查詢各項審核結果。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在4月19日前提供相關復核材料進行申訴。5月10日前,各初中學校公示通過資格審核的隨遷子女名單。
隨遷子女考生和家長應及早了解報考政策,注意審核工作的時間節(jié)點,準備好資格審核所需的各項證件材料,立足誠信,杜絕虛假。如對報考政策有疑問或對自身情況無法做出判斷,可直接咨詢市、區(qū)招考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對于不滿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和家長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繼續(xù)留在我市升學、報考在我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也可選擇回原籍所在地升學。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