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韶關市2016年第二批補錄和第三、四、五批普通高中學校 招生錄取分數線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招生考試委員會,市直及廠礦中學:
經研究決定,我市第二批補錄和第三、四、五批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最低分數線及錄取基本條件如下:
一、 公辦學校面向市區(qū)及中省駐韶廠礦學校補錄分數線
韶關市田家炳中學:522分
曲江中學:498分
二、公辦學校面向除南雄、翁源、新豐以外的七個縣(市、區(qū))及廠礦學校錄取分數線
第三批次:樂昌市第一中學:486 分
仁化中學:424 分
始興中學:441 分
乳源高級中學:普通生:416 分
民族生:231分
第四批次:韶關市第五中學:410 分
韶關市第二中學:383 分
曲江區(qū)第一中學:375 分
第五批次:湞江區(qū)曲仁中學:345分
韶鋼一中:358分
三、各批次公辦學校面向所在縣(市、區(qū))招收指標到校學生的學業(yè)考試成績須達到錄取分數線下10分內(含10分)。
四、第三、四、五批次提前批普通高中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文化分分數線
樂昌市第一中學:350分
韶關市第二中學:320分
曲江區(qū)第一中學:200分
五、錄取資格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30個項目的等級中B級以上(含B級)需達18個以上。
普通高中錄取新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績均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凡在網上填報了相應學校志愿并且達到分數線及錄取條件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準考證到錄取學校繳費注冊。學校的繳費注冊時間為7月14日至15日(17:00時前)。
韶關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