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5年福建廈門中考工作方案通知》得知,2015年福建廈門中考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注意事項
1.學籍所在校與戶籍不屬同一招生片區(qū)的本市戶籍應屆考生,若在學籍所在校片區(qū)報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應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jīng)歷;若在戶籍所在地片區(qū)升學的,應回戶籍所在區(qū)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2.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我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jīng)歷;(2)考生在廈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在廈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和在我市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三項都應滿三年。
作為過渡,2013年2月4日前經(jīng)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確認為我市正式學籍的應屆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應在學籍所在校有兩年以上(含兩年)的學習經(jīng)歷,在報名時應提供父(母)近兩年在廈務工、居住和繳納社會保險等的合法有效證明。
在我市初中就讀的以下三類非本市戶籍考生,可憑相關(guān)證明材料,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1)持香港、澳門身份證件學生和華僑學生以及持有外國護照的學生(由市外僑辦出具證明);(2)持臺灣身份證件的學生(由市臺辦出具證明);(3)戶籍不在廈門的來廈創(chuàng)業(yè)留學人員子女(持其父(母)的廈門市留學人員身份認定證書報名)。
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戶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戶籍考生不能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
3.戶籍和學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生若報名參加我市中考,不能再報名參加廈門一中、雙十中學、外國語學校、集美中學的中外合作班和集美中學普通班面向本省其他地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