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本市中招與初中教學改進工作的通知》(京教計〔2015〕35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中、高考英語聽說計算機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京教函〔2017〕308號)精神,為確保2018年中考英語聽說計算機考試(以下簡稱“英語聽說機考”)順利實施,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2018年中考英語試卷總分值為100分,其中60分為卷面考試成績,40分為聽力、口語考試。其中聽力口語考試與統(tǒng)考筆試分離,采取計算機考試方式,考生有兩次考試機會,取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英語科目成績計入中考總分。
2018年中考英語聽說機考將于2017年12月23日和2018年3月24日進行?忌谥锌紙竺瑫r須選擇是否參加兩次考試。第一次考試取得滿分成績的考生將不能再參加第二次考試。參加中考報名且選擇參加考試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
每次考試時間如下:
場次 |
備考時間 |
考試時間 |
1 |
7:50-8:30 |
8:30-9:00 |
2 |
8:50-9:30 |
9:30-10:00 |
3 |
9:50-10:30 |
10:30-11:00 |
4 |
10:50-11:30 |
11:30-12:00 |
5 |
13:50-14:30 |
14:30-15:00 |
6 |
14:50-15:30 |
15:30-16:00 |
三、擇日重考非本人原因未能完成本次考試以及答卷數(shù)據(jù)異常無法評閱的考生需要擇日重考,各區(qū)要及時告知參加擇日重考考生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注意事項。擇日重考各項要求與正考一致。二、考試組織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聽力及言語障礙考生參加2018年中考英語聽說計算機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24號)要求,凡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的聽力、言語殘疾考生或聽力言語多重殘疾的考生參加中考時,可不參加英語聽說機考,聽說部分按滿分計入英語成績。因各種原因存在言語障礙且無殘疾人證的考生,持各區(qū)殘聯(lián)指定的言語殘疾鑒定醫(yī)院開具的言語障礙證明,報區(qū)考試部門審核批準后可參加英語聽說機考中“聽后選擇”和“聽后記錄”題型的考試,并按實際作答給分,除此以外涉及口語部分成績計0分。聽力及言語障礙考生應在當次英語聽說機考前向區(qū)招辦提出免試或參加聽力部分考試的申請,經(jīng)區(qū)招辦審核批準后報考試院中招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