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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財政廳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考務通知

來源:江蘇省財政廳  [2019年1月23日]  【

  內容摘要:江蘇省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10日至31日,現場審核時間為2019年3月25日至30日,繳費時間為2019年3月25日至31日。9月7日—8日中級會計職稱考試。

關于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有關事項的通知

蘇財會〔2019〕8號

  各設區(qū)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陽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9〕9號)要求,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高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19年9月舉行。現將江蘇考區(qū)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我省報名參加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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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有關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但必須扣除全日制在校學習的時間,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2.高級資格

  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會計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55號)規(guī)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基本條件,其中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符合《江蘇省會計專業(yè)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8〕2號)的相關規(guī)定。

  二、報考地區(qū)及審核地點

  根據屬地原則,符合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須根據其工作單位所在地選擇報考地區(qū),且進行現場審核。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考地區(qū)參加考試。報考地區(qū)包括13個設區(qū)市及常熟、昆山、沭陽等16個行政區(qū)域,各報考地區(qū)考試管理機構可根據本地考生報名情況設置多個現場審核點,同時在轄區(qū)內自主調劑考點,并及時公布。

  三、報名費用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蘇價費函[2004]52號規(guī)定,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一)中級資格

  1.報名費,每人10元。

  2.考試費,每科60元。

  (二)高級資格

  1.報名費,每人10元。

  2.考試費,100元。

  四、報名流程和時間

  我省2019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繼續(xù)使用財政部統(tǒng)一網站“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一)網上報名

  2019年3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選擇對應的報考地區(qū)進行報名,根據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并上傳照片,打印“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華課網校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簽名并經單位審核蓋章。

  (二)資格審核

  2019年3月25日至30日,考生將相關資料送達指定審核點,進行資格審核。具體審核時間請咨詢報考地區(qū)考試管理機構,逾期不再受理。審核資料包括下列原件:

  1.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華課網校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3.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2002年以后畢業(yè)的?萍皩?埔陨峡忌,須從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相關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4.其他可以證明考生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和工作屬地的材料(各報考地區(qū)根據具體情況認定);

  5.中級會計師資格證書(適用于報考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對照報名條件和報考地區(qū)嚴格做好審核工作,考生在江蘇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的相關信息是資格審核的參考依據。凡不符合報名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上一年度已經通過部分科目的考生(跨省考生除外),不需要進行現場審核,可以直接在網上報名并繳費。

  (三)網上繳費

  2019年3月25日至31日,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自行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繳納有關考試費用。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報名。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費。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2019年8月25日至9月6日,考生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相關信息必須和身份證一致,否則禁止參加考試。考生務必保存好準考證,用于后期成績查詢。

  (五)關于考生信息更正

  考生填報相關信息時,務必認真細致,確保準確無誤。如果發(fā)現錯誤,請及時更正。有關更正時限和要求如下:

  1.資格審核前,考生發(fā)現信息錯誤,可自行登陸系統(tǒng)更正。

  2.資格審核后至繳費前,考生發(fā)現信息錯誤,可至審核點申請更正處理。

  3.繳費后至8月30日期間,考生發(fā)現信息錯誤,可向報考地區(qū)考試管理機構申請修改,報考地區(qū)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受理并于8月30日前上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考試報名系統(tǒng)開放期間,統(tǒng)一更正。

  4.為確保系統(tǒng)平穩(wěn)運行,8月30日以后,各地考試管理機構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請。

  5.考生資格證書信息采用報考信息,證書的任何信息均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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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荚嚧缶V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的2019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

  六、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日期為2019年9月7日—8日,共兩個批次,每個批次考試科目及時間為:《中級會計實務》8:30—11:30,《財務管理》13:30—16:00,《經濟法》18:00—20:00,每個考生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19年9月8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每個考生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七、成績查詢

  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于2019年10月19日前統(tǒng)計完畢。屆時,考生可憑身份證準考證號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報考地區(qū)市縣考試管理機構提出復核申請。各市縣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受理并上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并轉發(fā)相關市縣管理機構,再由各市縣考試管理機構反饋給當事人。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不再發(fā)放成績合格證,由本人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獲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且通過資格評審方可取得高級會計師證書。

  八、政策咨詢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本考區(qū)的政策咨詢,并及時公布本考區(qū)的咨詢電話或電子信箱。對考生提出的疑問,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現場答復,無法現場答復的,應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級考試管理機構反應,得到反饋后及時回復考生。各地要提醒廣大考生,應通過各級財政部門的官方網站了解相關考試政策和信息,并及時向報考地區(qū)考試管理機構咨詢相關事項,謹防上當受騙。

  九、其他事項

  (一)加強服務意識。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程序和時間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及時在本地區(qū)公布中、高級資格考試相關事項,并做好解釋工作,同時對財政部的補充規(guī)定要及時公布并貫徹執(zhí)行。

  (二)推進會計誠信建設。對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相關條款規(guī)定,取消其考試成績,收回其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各級考試管理機構還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三)落實后勤保障機制。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積極與電力、公安、工信及衛(wèi)生等部門做好對接工作,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和應急預案,落實協(xié)調機制,明確保障重點和需求,合理調配力量,充分做好有關考場秩序維護及后勤保障工作。

  (四)精心做好考務工作。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的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按照《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操作規(guī)范》(蘇財會〔2017〕50號)要求盡職盡責,確保我省2019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平穩(wěn)順利完成。

  江蘇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1月21日

責編: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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