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四、專利法律制度
【考點1】專利權的客體
1、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1)發(fā)明。(2)實用新型。(3)外觀設計。
2、不授予專利權的項目
(1)科學發(fā)現(xiàn)。(2)智力活動的規(guī)則和方法。(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4)動植物品種。(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考點2】專利權主體
1、非職務發(fā)明的申請人
2、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申請人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任務所作出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3)退休、調離原單位后或者勞動、人事關系終止后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考點3】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1、授予專利權發(fā)明和實用新型應當符合的條件
(1)授予專利權的發(fā)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實用性。
(2)申請專利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喪失新穎性:①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議義上首次展出的;②在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fā)表的;③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漏其內容的。
2、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條件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xiàn)有設計;所稱現(xiàn)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考點4】授予專利權的程序
1、申請文件的發(fā)明和實用新型應該提交的申請文件有: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
2、先申請原則
(1)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先申請的判斷標準是“專利申請日”。
(2)兩個以上的申清人在同一日期分別就同樣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申請專利的,應當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后自行協(xié)商確定專利申請人。
3、優(yōu)先權原則
(1)所謂外國優(yōu)先權,即申請人自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I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
(2)所謂本國優(yōu)先權,即在國內提出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后12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
(3)申請人要求優(yōu)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3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yōu)先權。
4、專利申請的受理、審查批準
|
發(fā)明 |
實用新型 |
外觀設計 |
初步審查 |
√ |
√ |
√ |
實質審查 |
√ |
× |
× |
注意: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專利復審
復審,是指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考點5】專利權的內容及其保護與限制
1、專利權的轉讓
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讓自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2、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
具體方法包括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以及進口。但實際上根據專利產品類型的不同,其保護是不同的:對于發(fā)明和實用新型專利,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都在保護范圍內;而對于外觀設計只有四種,即制造、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不包括使用。
3、不屬于專利侵權的行為
(1)專利權用盡;
(2)在先使用;
(3)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
(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5)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等。
5、強制許可 。
(1)只能對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適用強制許可,對于外觀設計專利不能適用強制許可;(2)通過強制許可獲得的許可時普通許可;(3)當事人取得強制許可后,不必經專利權人的同意,就可以實施專利,但應當向專利權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費;(4)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并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
【考點6】專利權的期限
1、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
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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