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招標投標的范圍和作用
2.3.1招標的范圍
(1)工程招標
招標發(fā)包各類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設備和管線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等,選擇工程施工承包或工程總承包企業(yè)。
1)工程施工招標。工程產品具有唯一性、一次性、產品固定性的特點。工程施工招標區(qū)別于貨物采購招標的特點,主要是選擇一個達到資格能力要求的中標承包人和可靠、可行的工程施工方案,而不是選擇一個現成的產品。工程施工評標主要是考察投標人報價競爭的合理性,工程施工質量、造價、進度、安全目標等控制體系的完備性和管理措施的可靠性,施工方案及其技術措施的可行性,組織機構的完善性及其實施能力、信譽的可靠性。
2)工程總承包招標。工程總承包招標主要以“投標報價競爭的合理性、工程總承包技術管理方案的可行性、工程技術經濟和管理能力及信譽可靠性”作為選擇中標人的綜合評標因素。工程總承包的主要方式有: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D+B)等。
(2)貨物招標
相同條件,產品的價格是決定中標的主要因素,并非價格越低越好,招標人更需要選擇性價比高的產品。
(3)服務招標
區(qū)別于工程和貨物招標采購,服務招標競爭力主要體現在服務人員素質能力及其服務方案優(yōu)劣的差異,服務價格并不是評價投標人競爭力的主要指標。
服務招標中還包括各類資產所有權、資源經營權和使用權出讓招標,如企業(yè)資產或股權轉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權、科研成果與技術轉讓以及其他資源使用權的出讓招標。此類招標大多以價格競爭為主。
2.3.2招標投標的作用
1)優(yōu)化社會資源配置和項目實施方案,提高招標項目的質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推動投融資管理體制和各行業(yè)管理體制的改革;
2)促進投標企業(yè)轉變經營機制,提高企業(yè)的創(chuàng)新活力,提高技術和管理水平,提高企業(yè)生產、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企業(yè)市場信譽和競爭能力;
3)維護和規(guī)范市場競爭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市場交易的公平和可信度,促進社會和企業(yè)的法治、信用建設,促進政府轉變職能,提高行政效率健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
4)有利于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合理、有效地使用國有資金和其他公共資金,防止浪費和流失,構建從源頭預防腐敗交易的監(jiān)督制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