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2016年選調生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法官助理崗位2名,執(zhí)行(法警)崗位2名,司法行政人員2名。
二、選調對象的范圍、條件
(一)選調范圍及對象
麗水市范圍內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修養(yǎng),愛崗敬業(yè)、清正廉潔,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身份(已登記),身體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含試用期不定等次情況);
(3)達到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
2.資格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
(2)本科以上學歷;
(3)法官助理崗位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A證)。
(4)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同等情況優(yōu)先考慮。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報名者需填寫《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報名表》可在麗水市蓮都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iandu.gov.cn下載,攜帶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任職文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證明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身份(已登記)的有關材料(復印件的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出具單位印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紅底照片2張,于2016年11月11日-11月18日上班時間到蓮都區(qū)人民法院政治處301辦公室報名(麗水市蓮都區(qū)括蒼路123號,聯(lián)系電話:2264167、2264133)。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者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后,報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人數。
(三)考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1:2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合格分為60分,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的總分為100分,若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四)體檢、考察:按考生筆試、面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關于轉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0〕109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疾旃ぷ鲄⒄铡墩憬」珓諉T錄用考察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選調: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決定選調對象,對擬選調對象在蓮都區(qū)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調對象在接到選調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本公告由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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