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文化廳招聘公務員選調生體檢通知
一、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按照選調計劃1∶2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詳見省文化廳網站公告)。
二、體檢時間
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
三、體檢地點
杭州市中醫(yī)院(杭州市體育場路453號)。
四、體檢注意事項
1.體檢費用由我廳統一承擔,其他費用由考生自理。
2.請考生于體檢當天上午7:30到杭州市中醫(yī)院7號樓2樓大廳集合,統一參加體檢。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考生須單獨報到,不得由家人朋友陪同。
3.請考生攜帶身份證、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張。
4.考生在體檢前一天應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5.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空腹、禁食8-12小時。
6.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預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和工作人員,暫不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 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和工作人員,勿做X光檢查。
7.檢查當天請著輕便服裝,勿穿有金屬扣子的服裝及佩戴金屬飾品;近視考生不要忘戴平常佩戴的眼鏡,勿戴隱形眼鏡。
8.請配合醫(yī)生按預定項目逐科、逐項檢查,不要漏檢,否則無法出具體檢報告。
9.體檢過程中注意保管好個人物品。
10.經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考生自行離開體檢醫(yī)院。
11.請?zhí)崆安樵兘煌肪,適當安排路途時間,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時到達集合地點。
12.體檢過程中,考生必須嚴格遵守體檢紀律,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體檢,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13.體檢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一經發(fā)現,取消選調資格。
14.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以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復檢不超過一次。
五、體檢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聯系電話: 省文化廳人事處 0571-8521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