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水務局2016年招聘公務員選調生3人
一、選調原則
1、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脑瓌t;
2、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
4、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職位
職位一:局辦公室綜合管理職位1名(公務員),列行政編制;
職位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管理職位2名,列事業(yè)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三、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在編在崗且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的人員。
四、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度高;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因工作需要,職位適用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基層工作經歷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時間計算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
5、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或者熟悉水利工作;
6、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26日— 2016年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湘潭市水務局人事科(湘潭市雨湖區(qū)車站路259號。 聯系人:唐鵬,QQ:2541281212;辦公電話:52523713,手機:13807328076)。
3、所需資料:
(1)《2016年湘潭市水務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名登記表》(網上下載或報名地點領取,一式兩份,見附件1);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張;
(3)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身份證明(登記表);
(4)單位證明(見附件2);
(5)其他有關能證明個人能力、業(yè)績的材料。
4、資格審查:現場報名的在報名時審查有關資料;通過網絡報名的于2016年 10月20 日17:30前,持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點進行復核審查。在報名時間內提供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經審查合格后,發(fā)給準考證。
(二)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最低開考比例1:5,面試最低開考比例1:3,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但仍可以形成有效競爭的,經用人單位申請,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筆試時間: 2016年10月22日上午8:30—10:30考《綜合知識》,11:00—12:30考《公文寫作》。
《綜合知識》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水利專業(yè)等知識;《公文寫作》為調研報告,按各占50%比例計算。
筆試地點:湘潭市水務局。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測試思辨性行政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以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累計計分,按總分排名確定體檢對象。
(三)體檢
根據選調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進行體檢,如有不合格或放棄體檢以及體檢合格后放棄者,則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作風紀律、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情況?疾飙h(huán)節(jié)發(fā)現相關證明材料弄虛作假及其他影響選調的,直接取消資格。
(五)討論決定、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經市水務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調入人選,并按規(guī)定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六)調入
經公示無異議后,依程序辦理調入相關手續(xù),調入人選在調入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