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度建筑工程系列初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省屬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2019年度建筑工程系列初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及對象
凡在我省省屬企事業(yè)單位中直接從事建筑工程、建筑安裝、建筑電氣、建筑機械、建筑機電、建筑結構、建筑水電、建筑裝飾、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監(jiān)理、工程檢測、工程造價(概預算)、城鄉(xiāng)規(guī)劃、道橋、暖通、防護防化、給排水、勘察設計、燃氣工程、市政工程、巖土工程、園林綠化、園林設計等與建筑工程相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符合國家和我省關于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條件的有關規(guī)定,均可申報。已辦理離退休手續(xù),或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人員,不在申報范圍之內。
二、評審條件
1.技術員評審條件
建筑工程或相近專業(yè)畢業(yè),大學專科畢業(yè)或中專畢業(yè),從事本專業(yè)工作1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師評審條件
建筑工程或相近專業(yè)畢業(yè),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本專業(yè)工作1年以上;大學?飘厴I(yè),從事本專業(yè)工作3年以上;中專畢業(yè),從事本專業(yè)工作5年以上。
三、申報材料
1.《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一式2份,詳見“附件1”;
2.申報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A4紙,包括正反面);
3.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及學籍檔案材料復印件;
4.單位法人身份證、單位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各1份;
5.經勞動執(zhí)法部門鑒證備案的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
6.申報單位公示情況相關材料1份。
7.《云南省專業(yè)技術職務申報材料一覽表》(詳見“附件2”);
8.2019年初級資格評審名冊(詳見“附件3”)。
四、評審材料報送時間
技術員、助理工程師于2019年6月評審。報送材料時間為2019年4月1日至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評審材料及有關要求
(一)規(guī)范申報材料審核
1.申報人員須如實填寫申報評審材料,如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對本人填報內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
2.用人單位須嚴格按照職稱申報推薦相關程序規(guī)定及本單位工作流程,對申報人員所填報內容和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的原件進行審核把關,在申報人員提交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上簽署審核材料人員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加蓋單位公章,并對證明材料復印件的真實性負責。
3.省屬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須加強對用人單位推薦上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和推薦程序要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工作流程進行認真把關,并明確審核推薦意見,簽署審核人員姓名,加蓋審核單位公章。符合條件的,按管理權限逐級推薦審核。
(二)評審前公示
經用人單位審核擬同意推薦申報的人員,須將申報人員的資歷條件及學術、業(yè)績成果等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同時報送公示情況相關材料。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人員必須認真、如實、規(guī)范地填寫《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須貼近期免冠照片;填寫該表中的專業(yè)技術工作總結時,必須如實反映本人履現職以來專業(yè)學識水平、技術水平、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內容;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必須簽署明確的推薦意見、推薦日期、經辦人姓名,并加蓋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公章。統一采用A3紙正反面打印中縫裝訂,單位蓋章處一頁為封底。
2.報送評審材料時,需同時提供相關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的,原件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返還,評審材料中只留復印件,請申報人員做好所需要相關材料的備份工作。
3.申報材料按照規(guī)定簽章后,根據《云南省專業(yè)技術職務申報材料一覽表》要求認真組織和裝訂材料,材料準備完成后,將一覽表粘貼在資料袋封面。
4.請相關單位或申報人員自行下載2019年初級資格評審名冊(Excel電子表格),按標準要求填寫后用U盤報送電子版(此數據是評審及最終打印證書的重要數據,請認真核對后報送)。
(四)評審材料資格審查按初審、復審兩個程序進行。申報人員報送材料時僅對申報人基本條件及材料完整性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復審將對申報人所提供各類評審材料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復審。有關單位要加強對申報評審各環(huán)節(jié)反映問題的核查處理。對于申報人員弄虛作假,或推薦審核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把關不嚴的,一經查實,除按職稱評審管理規(guī)定對申報人員進行處理外,省建筑工程初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將按人事管理權限責成其主管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情況同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省人社廳、省紀委駐省住建廳紀檢組對資格審查及評審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五)評審工作結束后,評審通過人員的材料只返還《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請申報人員做好所需相關材料的備份工作;未通過評審人員材料不予返還。
(六)非公有制單位申報人員,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4〕106號)規(guī)定進行申報評審(詳見“附件4”)。
(七)各有關單位、人員請在規(guī)定時限報送,逾期不予受理。因近年來申報人員眾多,各單位和個人應科學、合理安排時間。未盡事宜,由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職改辦負責解釋。
報送材料地址:云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職改辦 226辦公室(紅塔東路3號)
聯 系 人:浦老師、李老師
聯系電話:0871-64320647
附件:
附件4.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辦法 》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4〕106號).pdf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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