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查是專門組織的一次性的全面調查,用來調查屬于一定時點上或時期內的現(xiàn)象的總量。是一次性的,全面性的,周期性的。普查的組織方式:一是組織專門的普查機構;二是由被調查單位填報。在組織普查工作時,要遵守以下幾點:第一,確定普查的標準時間。第二,普查的登記工作應整個普查范圍內同時進行,以保證普查資料的時效行、準確性,避免資料的搜集工作拖得太久。第三,同類普查的內容和時間在歷次普查中應盡可能保持連貫性。
2、重點調查P17重點調查:是一種非全面調查,它是對所要調查的總體中選擇一部分重點單位進行調查。
重點調查能以較少的投入、較快的速度取得某些現(xiàn)象主要標志的基本情況或變動趨勢。
非全面調查、重點單位。
3、抽樣調查P17
抽樣調查:抽樣調查是按隨機原則從調查總體中選取一部分單位進行調查,用以推算總體參數的調查方式。
特點:按照隨機原則抽取樣本;根據樣本的資料推斷總體的數值。
應用范圍:1、對一些不可能進行全面調查的現(xiàn)象,必須用抽樣調查的方式取得資料。2、對一些難于進行全面調查而又必須取得全面調查的社會現(xiàn)象。3、對一些不要的進行全面調查的社會現(xiàn)象。4、對普查等全面等調查資料的質量進行檢驗,可利用抽樣調查方法。它的不足之處,只能提供宏觀數據或某些微觀數據,不能提供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所需要的某些數據。
4、典型調查。是一種非全面調查,它是根據調查的目的與要求,在對被調查對象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有意識地選擇若干具有典型意義的或有代表性的單位進行的調查。這種調查由于受“有意識地選出若干有代表性的單位”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人們主管認識的影響。
5、結合運用。在《統(tǒng)計法》中規(guī)定:統(tǒng)計調查應當以周期性普查為基礎,以經常性抽樣調查為主體,以必要的統(tǒng)計報表、重點調查、綜合分析等為補充,搜集、整理基本統(tǒng)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