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代理人《相關法律》模擬試題及答案(12)
1.某汽車公司司機開車不慎撞傷甲某,甲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為此某廠賠償甲家屬5萬元。甲家屬料理后事后,分割了甲的遺產(chǎn)。引起上述侵權賠償關系、財產(chǎn)繼承關系產(chǎn)生的分別是:
A.行為、行為 B.事件、事件 C行為、事件 D.事件、行為
2.甲乙相互欠款,在還款期限已到時,任何一方可主張將欠款相互充低,當事人享有的這一抵消權屬于:
A.請求權B.支配權 C.抗辯權D.形成權
3.甲、乙分別出資1萬元合伙經(jīng)營,后因經(jīng)營不善,負債10萬元,甲、乙約定由乙承擔8萬元,乙承擔2萬元。這種約定對債權人:
A.無效。債權人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方承擔全部債務。
B有效。債權人只能按照約定要求甲、乙承擔各自的債務。
C.無效。債務人只能要求甲乙平均承擔債務。
D.有效。債權人要求任何一方承擔全部債權是沒有法律依據(jù)。
4.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jiān)護能力的,作為第一序列的法定監(jiān)護人是:
A.兄、姐B.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
C.祖父母、外祖父母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5.王某,在一起海難事故中,生死不明,兩年后其父母請求人民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但其妻,不害怕分割王某的財產(chǎn),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作法正確的是:
A.不應該宣告王某死亡
B.人民法院以王某下落不明不滿4年為由,駁回王某父母的請求。
C.應該宣告王某死亡 D.人民法院以王某父母拒絕交納訴訟費,不予受理。
6.某甲長期下落不明,經(jīng)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請,法院判決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與丁結婚,并將一6歲的兒子送給丙收養(yǎng),雙方辦理了收養(yǎng)手續(xù)。實際上甲并未死亡。經(jīng)甲請求法院撤銷了對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發(fā)現(xiàn)兒子被人收養(yǎng),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與已恢復婚姻關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將兒子送丙收養(yǎng)主張收養(yǎng)無效。人民法院應該:
A.確認甲、乙的婚姻關系自動恢復,收養(yǎng)關系有效。
B.駁回甲要求恢復婚姻關系的請求,確認收養(yǎng)關系有效。
C.確認甲、乙的婚姻關系自動恢復,收養(yǎng)關系無效。
D.駁回甲要求恢復婚姻關系的請求,收養(yǎng)關系無效。
7.下列有關法人民事權利能力說法中,錯誤的是:
A.法人在清算階段仍然具有清理所必須的權利能力。
B.不同類型的法人,其民事權利能力的大小,范圍各不相同,即使同一類型的法人其權利能力也有差異! .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不同。
D.法人權利能力的范圍均有法律直接規(guī)定。
8.某晚甲向乙借5000元錢去,并答應說:“如果能贏2萬的話,將還給乙1萬元!奔坠划斕焱砩馅A了25000元,但事后只給乙還了5000萬,拒絕還給乙1萬元。于是乙向人民法院起訴: A.人民法院應判甲違約 B.人民法院應該確認甲、乙之間的協(xié)議無效
C.人民法院應給沒收甲的贏利 D.人民法院應判決沒收甲、乙的全部賭資資金。
9.當事人約定“甲的兒子如果回調出北京”,甲、乙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即行生效。這一民事法律行為所付的是:
A.附肯定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B.附肯定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C.附否定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D.附否定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10.1998年1月5日張三將行李寄存在火車站,1998年1月10被李四冒領,張三欲向李四追索,訴訟時效為:
A.1999年1月10日 B.1999年1月5日 C.2000年1月10日 D.200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