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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6-10-28   【

  2016年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qū)。主要承擔省標準化方面的政策及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WTO/TBT信息的通報與咨詢、預警信息發(fā)布、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通報的評議研究和技術服務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質量與標準化研究崗位3人,為專業(yè)技術崗位。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條件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專業(yè)不限;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5年11月25日后出生)。

  具有工作經歷者或留學背景者優(yōu)先考慮。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期間,發(fā)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質量與標準化研究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zisbgs@sina.com。

  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樣式見附件1,excel格式);本人近期免冠彩照(pdf或jpg格式);身份證(pdf格式,需提供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可供說明科研業(yè)績的其他資料等(pdf格式)。

  2、資格審查。招聘單位根據(jù)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初審合格者應在我單位通知要求的時限內,攜帶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以及能證明本人科研工作能力的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參加資格復審,審查結果在網上公布。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者不能參加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shù)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人數(shù)條件的,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審查者發(fā)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面試采用答辯形式,根據(jù)應聘者對招聘崗位認知、工作經歷與業(yè)績、職業(yè)規(guī)劃等方面陳述和答辯,對其科研能力、工作實績、職業(yè)素質及崗位匹配度進行綜合評估。

  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jù)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相關工作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招聘單位網站( http://www.zjancc.com  “通知公告”欄目);

  2、主管部門網站( http://www.zjbts.gov.cn “公開招聘”欄目);

  3、浙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www.zjhrss.gov.cn ,機關事業(yè)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督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人事處):0571- 85027395;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5786966,85786500(聯(lián)系人:毛遠慶、李前義)

  附件: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xls (二)

  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

  2016年 10 月26 日

糾錯評論責編:JOJO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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