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根據(jù)《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1〕1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tǒng)2021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30號)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級別和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級別 |
考試科目 | |
10月11日 |
9:00-11:30 |
初、中級 |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
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9:00-12:00 |
高級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
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二)考試地點
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審計署關于深化審計專業(yè)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20〕84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級別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
參加初、中、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報考條件遵照以下執(zhí)行:
(一)遵守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二)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自覺運用新理念和新技術提高審計工作水平。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按要求參加繼續(xù)教育。
(四)報名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
(五)報名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備博士學位;
2. 具備碩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3. 具備雙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4.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5. 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6. 高中畢業(yè),取得助理審計師職稱,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六)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備博士學位,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后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2. 具備碩士學位,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后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4年;
3.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后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4. 具備大學?茖W歷,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后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6年。
通過會計、經濟、統(tǒng)計、工程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yè)中級職稱,或通過評審取得工程師職稱,參加高級審計師考試時,可以視同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取得審計師職稱。
(七)審計工作主要包括從事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內部控制稽核和風險管理崗位的工作。從事會計、經濟、統(tǒng)計、工程等相關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審計實踐經驗的,可以作為從事審計(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或工作登記單位確認。
(八)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考試年度當年12月31日?梢杂嬎隳晗薜臅r間一般在參加工作、擔任審計(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崗位之后起算,離開審計(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崗位后結束,具備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
(九)港澳臺和外籍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籍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1年6月11日9:00-6月21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6月11日9:00-6月22日17:00。
(一)注冊
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xié)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補充完善個人信息。
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一經上傳不得修改。
2.報名系統(tǒng)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shù)據(jù)核查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3.“未通過”或“需現(xiàn)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后,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圖片。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為防范人員跨地區(qū)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風險,報考人員須選擇現(xiàn)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地市進行報名。屬東莞市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選擇地市”時選擇“廣東省東莞市”,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
(三)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在線核查后進行繳費。
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將對上述3類人員中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報考資格開展在線人工核查。
3.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繳費
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根據(jù)粵發(fā)改規(guī)〔2019〕3號和審考辦字〔2021〕1號文規(guī)定,初、中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7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5元。
如需開具紙質票據(jù)的考生,可在準考證打印2個工作日后前往在線繳費時所選繳費通道對應的代收銀行網點現(xiàn)場辦理,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jù),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工作動態(tài)-公示公告欄目下“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公眾非稅在線繳費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9月27日9:00-10月9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忌蛴士甲C后,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個人信息,如發(fā)現(xiàn)有誤,要在準考證打印截止前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在線申辦更正。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 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審計署官網主頁“公共服務”欄目內的“審計考試”專欄。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三)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
(四)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五、成績查詢及管理
(一)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1.考試成績計劃在2021年12月31日前發(fā)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
2.考試合格標準計劃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錄相關網站(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高級資格考試:人民共和國審計署網站進行考試合格標準查詢。
(二)成績管理
參加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人民共和國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或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由全國審計考辦頒發(fā)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考試成績發(fā)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60%及以上,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tài)為“未通過”或“需現(xiàn)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資格實施在線人工核查。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對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類合格人員進行補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通知。
七、監(jiān)督監(jiān)管
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 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jiān)管?荚嚭细駱藴使己螅瑢⒃诰W站上對已作出承諾且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承諾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核發(fā)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荚囌\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證書發(fā)放和查詢
(一)紙質證書
合格人員紙質證書由考生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負責發(fā)放,具體發(fā)放時間將由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通知。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資格證書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
(二)電子證書
根據(jù)《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試點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10號)精神,省人事考試局對審計(初級、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制作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稍趶V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廣東人事考試網登錄“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系統(tǒng)”(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證書上線狀態(tài),并查詢、下載或打印電子證書;也可在“粵省事”平臺的“我的證照”欄目添加、出示本人的電子證書。
九、注意事項
(一)所有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廣東省2021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等防疫相關要求(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工作動態(tài)欄目)參加考試。
(二)報考期間,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開通咨詢服務電話(0769-22203889)。用戶名密碼查詢、成績復核等業(yè)務事項可通過“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http://182.92.48.72:82/)在線申辦。
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2021年6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www.gdrsks.gov.cn/Item/618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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