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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1年前,債務人所為的下列行為中,無效或者可以撤銷的

來源:焚題庫 [2022年5月25日] 【

類型:學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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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項選擇題 根據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1年前,債務人所為的下列行為中,無效或者可以撤銷的是()。

    A.債務人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B.債務人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C.債務人承認不真實的債務

    D.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

    正確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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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根據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1)無償轉讓財產的;(2)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3)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4)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5)放棄債權的。因此選項AB要求是在“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題目中是“受理破產申請一年前”,則此時選項AB不能撤銷。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企業(yè)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是,個別清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除外;因此選項D是要求在“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題目中是“受理破產申請一年前”,則此時選項D不能撤銷。根據規(guī)定,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1)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2)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因此選項C是“無效行為”,該行為自始無效,所以在“受理破產申請一年前”也是無效的,選項C當選。

    相關知識:第四節(jié) 債務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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